Re: [問題] 請問簽約一年是合理的嗎?
※ 引述《QQCL (夏天藍)》之銘言:
: 我現在的公司也是要簽約一年
: 如果未滿一年要賠2萬
: 傳說是~~~教育訓練費用
: 是真的有到總公司上課啦!!
: 也花了公司的住宿費
: 但是我覺得比較不合理的是
: 業績獎金是到3個月後才領得到
: 並且業績部份
: 比如說~~~我要要負責共8項產品的業績
: 且要全部達成才有獎金
: 但有些人只負責一項產品
: 而他的達成目標也不過是我的那一項產品的業績再加1/2上去
: 若業績不佳
: 被公司開除
: 還是仍然要扣違約金
: 這是正常的嗎???
: ※ 引述《alnch (alnch)》之銘言:
: : 最近面試某家生技公司,面試時有提到新人必須簽一年約,試用期過未滿一年離職需
: : 給公司一個月薪水,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 : 可以請問現在應屆碩士級研發職務到底起薪可以面議多少?
違反勞基法
試用期仍是正式員工
一年後資遣是公司給員工一個月資遣費
哪家公司這麼糟糕?
基本上試用期是讓公司退不適任員工提出離職要求時比較好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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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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