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簽約一年是合理的嗎?

看板Bioindustry (生物科技)作者 (夏天藍)時間17年前 (2008/11/08 13:0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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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簽約的部份 我是沒有異議 如這位大大說的 簽約這種事本來就是雙方同意下所簽定的 但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如果在一年內 公司認為員工不適任而開除 據說被開除的員工 還是要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 就勞基法而言 這是合法的嗎?? 因為沒有在這個產業工作過 所以可能在這個產業這是不成文的規定 但還是會擔心 搞不好是人家"虎爛"的 想騙騙我們這些初出茅廬的新手 向各位大大請益........... ※ 引述《keku (雲破月來花弄影)》之銘言: : 先後兩位講到的情況 其實並沒有違背什麼法令 : 我應徵過的外商公司 如美商Beckman要簽三年約 德商西門子要一年約 這都很常見 : 只是他們的待遇福利非常優渥 教育訓練非常完善 一切看妳要不要接受而已 : 大抵上簽約就是一開始兩情相悅的結果 不合理只能怪自己(例如沒簽約金或相應加給) : 除非條款內容有明顯違背勞基法或憲法的規定 才能主張無效 : 但我看你們提到的 基本上都在合法範圍內 : ps.勞基法的確是取消試用期制度了 但只是在前三個月也有同等雇用保障 : 沒規定公司不得自訂其他試用機制(例如綁約、培訓期等等...et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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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除要不要付違約金? 這在簽約時就要先跟公司問清楚說
11/09 18: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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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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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8:40, , 3F
同意再簽約,不同意就不要簽
11/09 18:4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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