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簽約一年是合理的嗎?

看板Bioindustry (生物科技)作者 (雲破月來花弄影)時間17年前 (2008/11/02 01:3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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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兩位講到的情況 其實並沒有違背什麼法令 我應徵過的外商公司 如美商Beckman要簽三年約 德商西門子要一年約 這都很常見 只是他們的待遇福利非常優渥 教育訓練非常完善 一切看妳要不要接受而已 大抵上簽約就是一開始兩情相悅的結果 不合理只能怪自己(例如沒簽約金或相應加給) 除非條款內容有明顯違背勞基法或憲法的規定 才能主張無效 但我看你們提到的 基本上都在合法範圍內 ps.勞基法的確是取消試用期制度了 但只是在前三個月也有同等雇用保障 沒規定公司不得自訂其他試用機制(例如綁約、培訓期等等...et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41.1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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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規定合理 教育訓練完善 那的確是可以考慮的
11/02 12:56, 1F

11/02 20:20, , 2F
怎樣叫完善、合理 就看每個人心證了
11/02 20:20, 2F
文章代碼(AID): #1939Cb7a (Bio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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