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謝] 線上遊戲 也有一片天空
看板CareerPlan (生涯規劃)作者nel624 (nel624)時間15年前 (2010/07/07 03:08)推噓3(5推 2噓 10→)留言17則, 6人參與討論串39/88 (看更多)
其實像有些自行執業的律師 也有點像原Po這種生活方式阿
這個月收入0 下個月收入100萬 ...
把角色換成律師 大家還會這樣酸嗎?
或許有人說這兩種產業不同不能比擬
但將來的事誰說的準? 誰知道未來遊戲會不會有什麼新技術突破
雲端運算?物聯網? 使得這行再度興盛? 或是再也不會發生 黯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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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線以上都是引用其他版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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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版友將律師及原PO的工作、生活方式拿來相比擬
小弟覺得不該僅因某些自行開業的律師工作性質的自由性
與原PO的工作性質同具自由性 即將這二者拿來作比較
因為這二種工作存在著其本質上的不同
這就如同蘋果與橘子同樣都是水果 卻不能拿來相比較一樣
首先 這二個行業的進入門檻就有根本上的極大差異
線上遊戲進入門檻 只要有相關電腦設備即可
而當律師的進入門檻 是必須具有(考取)律師執照 再加上半年的基礎實務經驗
而僅擁有考律師的資格 尚不足以稱為進入律師行業的門檻
因此 把線上遊戲的門檻與考律師的資格並列(而非與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門檻並列)
然後覺得二者門檻挺相近的
小弟認為這樣的比較似乎是有問題 所衍生出來的結論必然也存在論理上的瑕疵
舉例而言 倘若有個某甲他想要請人幫他打怪練寶
他可以隨便找一個擁有電腦設備的人幫忙(打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但某甲若想要找人幫他處理訴訟事宜
他顯然不會隨便找一個具備考律師資格的人幫他打官司
而是必須找到一個合格的律師才行
況且 電腦設備的取得與律師執照的取得
二者著實存在太大的差異性
故線上遊戲與律師這二個行業實在難以加以比較
再者 站在社會的需求面而言
律師這個行業是屬於社會所必需的
不論是原告或被告 都需要律師協助他們進行訴訟程序
並為他們保障或獲取應得權利
而線上遊戲打怪
小弟認為這是基於現今社會的演變所產生的行業
其屬社會有需求的產業 但不必然是必需的
有需求才會有供給
律師這個行業從古至今已存在數百年之久(從古代的狀師到現今的律師)
而一百年前 尚未存在線上遊戲打怪賺錢這樣的行業
而未來這樣的行業是否能繼續存在 甚且規模愈來愈大 尚在未定之數
未來不存在線上遊戲打怪賺錢這樣的行業 並非不能想像
但大家可以想像未來不存在律師這個行業嗎??
以目前律師高考的錄取率 現在考上律師的人
自然沒有以前那個一年只有十個律師名額的年代值錢
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專業性
在一般律師事務所當正式受僱律師 月薪約五六萬左右的(比一般上班族略高)
這可能是菜鳥律師或僅有一二年執業經驗的律師
但若加上案件分紅或獎金 年薪要上看百萬是有可能
再加受僱律師隨著年資的累積 事務所給予的加薪
一個律師執業三四年後 其薪資是相當可觀的
小弟在此只想強調
原PO的工作與律師(自行開業的律師)這二個行業
或許其工作模式雷同
但因這二個行業具有本質上的不同
所以實在無法將這二者加以比較
既然無法比較 也就沒有那一個行業比較好的問題
小弟認為 只要能夠賺取"足夠"的金錢
且能學習到東經驗 並獲得成就感、滿足感的工作
那就是一份好工作
至於何謂"足夠"的金錢 見仁見智 每個人的標準不同
而一份所謂的"好工作" 即是在某一段時間內適合某人的工作
也因此 現階段的好工作
在三五年後 也可能會變成是一個壞工作、不好的工作
對原PO而言 其目前打怪練寶賺取金錢的工作算是其自認的好工作
能自給自足 不增加家裡的負擔 收入平均而言又較之一般上班族稍優
但原PO自己可能要經常注意線上遊戲產業的變動
留意你目前的這個好工作會否隨著社會的演變、時間的流逝 變成了一個壞工作
原PO除了思考如何把你自己的餅做大(如何賺更多錢)之外
更應該思考倘若有一天這個產業不再適合原PO繼續努力時
屆時原PO應該何去何從、往那邊發展的嚴肅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44.234
※ 編輯: nel624 來自: 203.77.44.234 (07/07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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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鄭重聲明 我唯一會刪的推噓文
是一個叫做「Almasy」的不知名書記官的無意義推噓文
至於其他版友的推文 我沒有刪過
特此澄清 謝謝
至於該位不知名書記官的PO文風格及為人品格如何
請大家去國考版參看該人的文章及相關的討論串
應可略知一二 小弟在此無意與該人周旋
而浪費小弟的生命
※ 編輯: nel624 來自: 203.77.44.234 (07/1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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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大 小弟沒有刪掉你的推文
你的推文好好的存活在18032篇fgvb大的文章裡面
小弟只有引用你在該篇文章中的部分推文而已
小弟並非fgvb大 自然無法刪掉你在該篇的推文
而且小弟也在文章中寫明「(此條線以上都是引用其他版友的內容)」
還是說你不懂"刪推文"和"引用推文"的差別??
請你自己回去看看你在該篇的推文好嗎??
※ 編輯: nel624 來自: 203.77.44.234 (07/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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