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從事美術設計的你...脾氣好嗎
→
06/16 08:37,
06/16 08:37
→
06/16 08:38,
06/16 08:38
→
06/16 08:39,
06/16 08:39
→
06/16 08:39,
06/16 08:39
→
06/16 08:40,
06/16 08:40
→
06/16 08:42,
06/16 08:42
→
06/16 08:42,
06/16 08:42
→
06/16 08:43,
06/16 08:43
→
06/16 08:43,
06/16 08:43
→
06/16 08:44,
06/16 08:44
→
06/16 08:46,
06/16 08:46
→
06/16 08:47,
06/16 08:47
→
06/16 08:48,
06/16 08:48
→
06/16 08:49,
06/16 08:49
這個循環在設計界當然存在,
但是這個現況並不是作設計的人去抗拒或溝通就可以解決
這件事情有兩個問題點
1.掌控這間公司與客戶談判的權力的是你嗎?
我不知道板上的版友都多大,以我個人的年齡來講,我想大部分都不是
你可能是設計助理或是設計專員,不是總監、業務經理、企劃主任等職務
就算你可以和客戶通電話並進行溝通,他卻未必會尊重你的意見,你也
沒有開罪他或拒絕他的本錢,在這種情況下為五斗米妥協還蠻正常的吧?
我覺得有理想很好,但過去的我被這番理想誤導了,因此變成一個
「傲慢的設計師」。所以我不想再看到有人被迷惑
重點是經過這番洗禮以後是不是仍可以保有堅持和立場,在你爬到高位
的時候得以運用,而不是在你還沒辦法改變的時候苦苦追求那些。
把和客戶摩擦的精力拿去作準備吧。
2.客戶接不接受你所謂的品質和堅持?
不管客戶是為了個人嗜好或預算、時間等各種問題而拒絕你的
建議,你跟他堅持那些到底是不是他要的?
設計這一行並不是為了作出美的東西,這是一個天大的誤會。
設計這一行是為了作出可以解決客戶問題的東西
如果這東西可以解決問題的話再醜你都要作;
如果他不能解決,再美都是空談。
這是一個形而上的機能問題。
而設計師抱怨客戶沒有美感或是品味差勁的理由,除了認為
最終產出的成品與自己所期待的有落差外,我想還有認為「
客戶並不知道這個不能解決他的問題」的理由存在。
大部分的設計職務,都夾在老闆、客戶以及客戶的客戶間,
而這些人認為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都不一樣,即使你認為自己
的做法是最好的,也未必是真的(沒有實踐的做法,你無法確
知那是真的),最後只是流於抱怨老闆和客戶而已。
但如果你要讓老闆或是客戶尊重「設計」這個行業或是這件事
,不是用抱怨,也不是用摩擦。
偶爾抱怨那沒什麼但不要抱怨成習慣。就算你已經是可以和客戶
談判溝通的地位也不要脾氣太差,那是一時之爭,當你已經爬到
這個地位你除了設計還會負單其他責任,而你會希望自己手下的
設計專員體諒你這些顧慮的。
理想可以談,但不要空談。
去想想老闆為什麼可以當老闆,總監為什麼可以當總監吧。
會有這番感慨,是因為我發生過兩件事
一事,曾有客人因為我每次都會基於我的專業,在他想修改時都
多說了兩句「建議」的話,最後客戶打給老闆說他要換人。
我們沒有摩擦也沒有惡言相向,而且他從來沒有聽過我的建議(也
就是他表達意見[4~後我也聽他的話改了)。
他換人時也沒有多說理由,但是他要換人。我想他應該是覺得我很
囉唆或是很難配合。這件事情給我很大的影響和反省。
我一沒和他爭執二沒和他辯論三還完全配合他的想法,為什麼他
要換人?一個專案中途換人是很麻煩的事情,一個長期配合的客戶
要換人配合也同樣麻煩。
二事,同樣的話我跟客戶說客戶根本不聽,老闆打電話過去就聽了。
結論:完成一個理想是有技巧的,不能拿現實當藉口,但也不能忽視現實。
修個錯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98.128
→
06/16 11:42, , 1F
06/16 11:42, 1F
→
06/16 11:43, , 2F
06/16 11:43, 2F
→
06/16 11:44, , 3F
06/16 11:44, 3F
→
06/16 11:45, , 4F
06/16 11:45, 4F
→
06/16 11:46, , 5F
06/16 11:46, 5F
→
06/16 11:47, , 6F
06/16 11:47, 6F
→
06/16 11:48, , 7F
06/16 11:48, 7F
→
06/16 11:49, , 8F
06/16 11:49, 8F
→
06/16 11:49, , 9F
06/16 11:49, 9F
讓你覺得我再教育你或是教育別人我很遺憾
但我只是就這個議題以及相關觀點發表我的觀點
然後關於創作的感性我和你意見不同。
我們不是藝術家。
※ 編輯: oj113068 來自: 218.162.98.128 (06/16 11:51)
→
06/16 11:50, , 10F
06/16 11:50, 10F
→
06/16 11:51, , 11F
06/16 11:51, 11F
→
06/16 11:52, , 12F
06/16 11:52, 12F
→
06/16 11:52, , 13F
06/16 11:52, 13F
→
06/16 11:53, , 14F
06/16 11:53, 14F
→
06/16 11:54, , 15F
06/16 11:54, 15F
→
06/16 11:55, , 16F
06/16 11:55, 16F
→
06/16 11:56, , 17F
06/16 11:56, 17F
→
06/16 11:57, , 18F
06/16 11:57, 18F
→
06/16 11:59, , 19F
06/16 11:59, 19F
→
06/16 12:03, , 20F
06/16 12:03, 20F
→
06/16 12:03, , 21F
06/16 12:03, 21F
→
06/16 12:05, , 22F
06/16 12:05, 22F
→
06/16 12:06, , 23F
06/16 12:06, 23F
→
06/16 12:08, , 24F
06/16 12:08, 24F
→
06/16 12:11, , 25F
06/16 12:11, 25F
→
06/16 12:26, , 26F
06/16 12:26, 26F
可能每個人的認定有差異吧
上禮拜剛好跟同學聊到一些事情,
他認為廠商喬報價這件事情是設計部門的工作
但是我和另外一個同學的經驗都是這是業務部門的工作
另一方面,我認為和客戶的溝通最好由負責的設計師來主導(但主管可在場或干預)
但是卻也有聽過有人認為那就是業務或企劃的事情,他只負責作稿
→
06/16 13:03, , 27F
06/16 13:03, 27F
→
06/16 13:15, , 28F
06/16 13:15, 28F
→
06/16 13:16, , 29F
06/16 13:16, 29F
話不是這麼說,要是太堅持人家只會覺得你很難配合
而且可能會結不了案
結了這次的案子下次就要換人或是換公司那也很有可能
每件事情都要有限度,堅持也是。
應該說就算是有益處的事情也有停損點
→
06/16 13:18, , 30F
06/16 13:18, 30F
→
06/16 13:20, , 31F
06/16 13:20, 31F
→
06/16 13:21, , 32F
06/16 13:21, 32F
對
客戶無法理解還沒上機或開模,不可能作到完全和成品一樣
(其實就算上機或開模打樣也不可能)
所以必須讓樣品無限的接近成品:)
→
06/16 13:25, , 33F
06/16 13:25, 33F
→
06/16 13:27, , 34F
06/16 13:27, 34F
→
06/16 13:33, , 35F
06/16 13:33, 35F
→
06/16 13:34, , 36F
06/16 13:34, 36F
→
06/16 13:50, , 37F
06/16 13:50, 37F
→
06/16 13:51, , 38F
06/16 13:51, 38F
喔對了補充一下
我認為對方付100塊錢就給他100塊錢的品質不是什麼破格的事情
相反的,如果對方付100你卻很好心給他1000的品質
我只能說連自己對「設計的工作是無形成本」這件事情也不認同
又怎麼期待商人或是老闆了解這是一種成本?
※ 編輯: oj113068 來自: 218.162.98.128 (06/16 14:28)
推
06/16 15:15, , 39F
06/16 15:15, 39F
→
06/16 15:17, , 40F
06/16 15:17, 40F
→
06/16 15:17, , 41F
06/16 15:17, 41F
→
06/16 15:20, , 42F
06/16 15:20, 42F
→
06/16 15:20, , 43F
06/16 15:20, 43F
→
06/16 15:21, , 44F
06/16 15:21, 44F
→
06/16 16:41, , 45F
06/16 16:41, 45F
→
06/16 16:42, , 46F
06/16 16:42, 46F
→
06/16 16:43, , 47F
06/16 16:43, 47F
→
06/16 16:45, , 48F
06/16 16:45, 48F
→
06/16 16:46, , 49F
06/16 16:46, 49F
→
06/16 16:49, , 50F
06/16 16:49, 50F
→
06/16 16:49, , 51F
06/16 16:49, 51F
→
06/16 16:54, , 52F
06/16 16:54, 52F
→
06/16 17:20, , 53F
06/16 17:20, 53F
→
06/16 17:23, , 54F
06/16 17:23, 54F
→
06/16 17:28, , 55F
06/16 17:28, 55F
推
06/16 18:06, , 56F
06/16 18:06, 56F
→
06/16 19:52, , 57F
06/16 19:52, 57F
推
06/17 11:02, , 58F
06/17 11:02, 58F
→
06/18 16:33, , 59F
06/18 16:33, 5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Desig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