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完全競爭市場短期停業點
※ 引述《ozami ()》之銘言:
: 經濟學講的利潤是會計利潤再扣掉隱藏成本
: 而隱藏成本是從別的地方能得到得最大利潤
: 再回到短期停業的判斷:
: 當P<AVC
: 這個時候即使利潤是負的
: 但還是要硬撐下去
: 因為至少還能回收一部分的固定成本
: 我對於這個講法一直沒辦法接受
: 既然利潤是負的
: 不就代表在別的地方能賺到更多的利潤嗎?
利潤是負的 會計利潤有沒有可能是正的呢?
有可能 如果會計利潤是正的 那為什麼要說是硬撐呢???
同理 會計利潤是負的 不代表經濟利潤必然是負的
所以說 那位板友說的沒錯
在競爭的均衡狀況下 經濟利潤應該是0
所以當經濟利潤低於0的時候他會選擇改變職業
那為什麼課本上說P<AVC的時候
業者為了回收固定成本會硬撐下去呢?
這個說法事實上是不充分的
因為課本漠視了某些真實生活中存在的選項
例如毀約的成本 逃債的成本等等
假如毀約成本很低 則業主寧可毀約也不會繼續經營
此外課本在說明固定成本的時候是有問題的
假設現在固定成本只有租金一項
我們可以直接把租金+Variable cost去除以數量得出AVC嗎?
不一定!因為租金不一定是機會成本
但是經濟學處理的都是機會成本
現在假設是完全均衡的市場
則租金剛好等於機會成本的話 我門才可以這樣處理
問題是 如果是均衡的市場 AVC不可能高於P
(題外話 什麼是不均衡的市場? 如果考慮所有可能性 存在著不均衡嗎?)
經濟學理頭 人的行為是受邊際影響的
為了支付固定成本而繼續營業是說不通的
假如業主可以立刻轉行當總統
它會為了支付固定成本而繼續營業嗎???當然不會
會讓他繼續營業的經濟理由是繼續營業是它能獲得的最高收入
當業者願意在會計利潤為負的情況下繼續營業
可能代表著是他的經濟利潤並不是負的
在這裡 考慮的並不是租金本身 而是違約的成本
違約或烙跑的成本才是真正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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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 side I sense i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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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5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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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念GRE念到糊塗了...><
※ 編輯: Palpatine 來自: 61.231.59.179 (07/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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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8:49,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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