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個很深的疑慮!有關於「自殺屬於醫療 …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D-51)時間18年前 (2008/03/12 01: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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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該不該回文章,因為我只看了幾本經濟學的書並非科班出身。 : 不過經濟既然是 發生在大家身邊的事,我想無論對錯我應該都可以參與討論 : 三、其實是兩個問題,一個是該不該給付醫療費用給昏迷者,另一個是符合公正原則嗎? : 如我推文所言:當然給付『醫療費用』給昏迷者符合公正原則。難道不救他就符合嗎? : 這裡指的醫療費用應該是指 健保所給付的費用吧,而昏迷者是一般的昏迷者吧 : 全民健保的用意不就是藉由社會保險,保障民眾的健康,我實在不明白這有什麼不對, : 如果我把你的問題改寫成『醫療制度需要保障重度昏迷者的健康嗎?』 : 這樣討論會不會比較有意義。 其實原先這個「問題」出自一個有「政治」意味的部落格,我剛剛有在開端寫上 那個部落格的位置: 而這個議題我問第三點的原因有兩個比較細的思維:也一併提出來~ 一、當討論者並不打算把「經濟」這個議題放進來,便會試圖把(社會福利)制度拿掉, 而很倒楣的,社會福利制度也包括了保險機制(包括支付給醫療單位醫療期間費用 與支出部份),所以我才會在這一輪中,應該是以這樣的方式提出「當自殺者已經 昏迷甚至重度昏迷,而醫療院所已經支付了醫療的費用與藥物並且履行醫療服務, 而這條卻不能算在(保險機制)裡面?你會不會發現?這裡面的邏輯有問題? 二、整個討論我有一個很悶的感覺,當「指向」是以所謂的(醫療問題)的時候,而問題 仔細去看卻是在於「預防」層面,按理:預防層面應該是(社會福利)的作業流程吧 那篇居然說這個部份算是醫療問題部份!!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以上是我的思路整理後的見解與疑慮!我仍需要請益與分析,以裡清整個問題點到底哪 裡面還有錯誤的地方 感謝您的文章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2.30
文章代碼(AID): #17rhgVF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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