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否為公共財?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洗冷水澡)時間17年前 (2009/04/17 20:57), 編輯推噓1(1012)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公共財有兩大特性 1.無敵對性(某人消費後,不會影響他人可以消費的數量) 2.無排他性(無法排除與他人共同使用) 那(1)101大樓的夜景 (2)公寓中庭 (3)高速公路 是否為公共財呢? 我個人認為(1)符合,(2)和(3)不符合,因為使用人數增加會使原使用人效用降低 我的想法是正確的嗎? 另問準公共財是符合其中一項特性嗎? 那(2),(3)可以稱為準公共財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54.238

04/17 20:59, , 1F
布坎南的俱樂部財?
04/17 20:59, 1F

04/17 21:05, , 2F
一堆人擠在101裡看 不也會影響效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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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 樓上說的沒錯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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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分散在台北看有「101的夜景」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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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說三個選項都是Club goods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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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比較符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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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1是純粹的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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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的說法也對 所以變文字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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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我也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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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101也不是隨便可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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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是擁擠公共財,其實公共財的定義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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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嚴格,請參照徐偉初老師的財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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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3:16, , 13F
而且101也不是隨便可 https://muxiv.com
11/07 03:16, 13F
文章代碼(AID): #19w7p2sA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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