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司]無預警降為工讀生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阿撒不魯)時間15年前 (2010/01/17 2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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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chien2 (wchien2)》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 作者: wchien2 (wchien2) 看板: Salary : 標題: [公司]無預警降為工讀生 : 時間: Sun Jan 17 22:37:17 2010 : 今天一月十七號被告知一月起已經是工讀生 : 已經過了半個月才跟我們說 : 全年無重大過失 無曠職 : 過程談話內容佈多說 : 我的年資 兩年半 : 平均薪資29000 : 每三個月發放績效獎金 10K~20K : 特休七天 : 一' 我該如何主張資遣 : 需要去協議錄音 還是直接求助勞工局 先寫存證信函給公司 告訴公司你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 第5款: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或者是 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請求公司開立非自願姓離職證明,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予資遣費 並限公司3-10天內回覆(這部分自訂),若不回覆依法向勞工局提起申訴 或者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 二' 明天還要去上班嗎? 如果你不打算做了,存證信函請於3天內寄出 不去上班倒也無妨,只是如果超過三天 雇主可以依勞基法規定,連續曠職三日以上即為開除 依法你無法主張各項資遣權利 : 三' 以工作滿一年 且公司有獲利 可要求年終獎金嗎? 年終獎金的部分依你的勞動契約而定 如打算寫存證信函告知公司 也要連帶要求 : 四' 我的資遣費是 兩年29000+六個月3625+預告工資19333+ : 這個月的薪水(先以整月計算)29000=80958 比較有爭議的是平均工資的部分 是以你近半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獎金那些額外的要扣掉 最近幾年已經採用勞退新制,依你的狀況來看 工作2年半,資遣費=(近六個月平均工資)x2.5x0.5 另依勞基法14條要求資遣,是要求日起生效 沒有預告工資,這是要注意的 : 五' 另外特休假七日折算是以時數計算嗎?三十天時數還是上班天數時數? :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之前員工有被事先告知 但這次是過了半個月 : 很抱歉 爬過文章了 但沒遇到這種狀況的 所以不是很確定 謝謝各位 這個要有勞在勞工局工作的版友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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