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職業災害
※ 引述《sdife (雨花蓮)》之銘言:
: 文章有點長,希望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幫忙回答
: 有上yahoo知識找過,但是還是有些問題
: 我朋友工作的時候腰部挫傷
: 後來休息了一個月,醫院開的診斷書上的醫矚也寫明「宜休息一個月」
: 但在這一個月之間,工作單位(她在醫院上班)已經先將薪水匯入她的帳戶
: 現在回來上班了,醫院人事單位卻拿了「勞工保險傷害給付申請書」
: 讓她填寫,並告知如果拿這個申請書和勞保局申請不通過
: 她需要將之前醫院匯入的薪資歸還,並且先前休息的一個月
: 需要用自己的休假去抵扣
: 她沒當場簽文件,昨天拿來給我和我室友商討
: 經過一個晚上查詢相關規定
: 才發現如果在傷病休息期間,如果已經取得原有薪資,是不能申請傷害給付的
: 但是醫院卻又要她填寫後,幫她拿去申請
: 實在是有點搞不太懂這中間的問題
: 想請問了解的大大們
: 1、醫院給的申請書,竟然和勞保局上面提供的申請書有些不同
: 勞保局申請書上寫「已取得原有薪資..不得請領,惟請下列假別者仍得請領給付,請
: 勾選:□特休假□排休 □彈性假 □輪休假 □加班補休)
: 醫院的申請書做了更改「已取得原有薪資..(請特休假: □ 是 □否)
: 請問這樣經過修改的申請書,醫院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不要寫這份申請書!
雖然醫院沒有法律上問題,但是此舉會違反《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要求的制式內容,
造成勞保局以「文件不符」不予核發保險給付。
: 2、醫院想拿原本就不可能會過的申請書去申請,然後回來說勞保局不認定是職傷,
: 所以要還醫院薪資,但是傷病給付和職傷認定其實是兩回子事?
是兩件事啊
醫生開「職傷診斷書」 → 勞工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浮貼存摺正面影本,
下方證明欄由投保單位填寫,蓋公司章。
↓
勞保單位再與「職傷診斷書」一併寄回勞保局。
↓
勞保局審核通過,核發「傷病給付」給勞工。
: 3、職業傷害(有職傷証明)到底是工作單位看職傷証明就可以認定,還是一定要勞
: 保局認定?
上面流程應該有助你釐清這個問題。
: 我們討論出來的結論是
: 醫院如果沒有要拿發還的薪水,那就什麼事都沒有 (等於醫院自行認可職傷)
: 醫院如果又說要拿回薪水,那表示我們自己要去勞保局申請給付
: 這時候是不是由勞保局那邊認定我朋友上班時候受的傷是不是屬於職傷
: 先扣謝各位大大了^^
上個月醫院已照常給薪資,你朋友就不符合「傷病給付」申請資格。
這項給付是以「醫療期間未取得工資」為申請資格之一。
照醫院的表格去申請,更不可能會審核通過。
說穿了,醫院上個月是多付錢了,因為職災未認定前,法定先以病假處理,
其實只要付半薪即可,不需要付全薪。
醫院人事單位在搞奧步,讓你朋友表面上申請保險給付不成,
進而讓醫院拿回這筆錢,再扣你朋友特休,不夠的天數用病假處理,
順手化解特休排假的問題,頂多補給你朋友特休全薪、病假半薪而已。
萬一申請過 (很難保證勞保局承辦人員一時不察,沒看到「假別」被更改過),
醫院更有理由扣掉你朋友特休。
至於先前給的全薪,基於《職災保護法》、《勞工請假規則》,
醫院可以拿回一半。
真是高招的奧步!
正確回應方法:
下載官方版本「傷病給付」申請書,寫完後,交給投保單位處理。
http://www.bli.gov.tw/sub.aspx?a=Wj5eB%2f0%2fSyI%3d
幸好你朋友沒有當場簽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82.142
→
02/19 00:21, , 1F
02/19 00:21, 1F
→
02/19 00:23, , 2F
02/19 00:23, 2F
→
02/19 00:31, , 3F
02/19 00:31, 3F
→
02/19 00:31, , 4F
02/19 00:31, 4F
→
02/19 00:32, , 5F
02/19 00:32, 5F
→
02/19 00:32, , 6F
02/19 00:32, 6F
→
02/19 00:33, , 7F
02/19 00:33, 7F
→
02/19 00:33, , 8F
02/19 00:33, 8F
→
02/19 01:57, , 9F
02/19 01:57, 9F
→
02/19 01:59, , 10F
02/19 01:59, 10F
推
02/19 20:08, , 11F
02/19 20:08, 11F
推
02/19 20:17, , 12F
02/19 20:17, 12F
→
02/19 20:18, , 13F
02/19 20:18, 13F
→
02/19 20:18, , 14F
02/19 20:18, 14F
→
02/19 20:19, , 15F
02/19 20:19, 15F
→
02/19 21:24, , 16F
02/19 21:24,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mploye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