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非自願性離職+遣散費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Miyako 小職員的辛酸)時間13年前 (2012/04/18 04:4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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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有些關於勞基法的問題想請教一下板上個各位!! 因為今日公司告知不適任目前的職位,希望我離職~因為交接期是一個月 (目前已在這公司做滿一年) 所以五月底左右會正式離職 以下是我的相關問題!! 1.這樣我可以算是非自願性離職嗎? 2.我在100年4月有領失業給付,100年的八月左右有領到獎金~ (我100年5月12找到工作的) 因為已經過了一年,所以我還可以再次領到失業補助嗎? 3.因為我不是有犯到什麼公司規定,就是公司覺得不適任 希望我離職((據側面得知 他是要縮減人力)) 那這樣的話我還可以領到遣散費嗎? 以上這些問題還麻煩板上各位大大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30.73

04/21 12:01, , 1F
簽得任何書面都不可以有自願離職的字樣
04/21 12:01, 1F
文章代碼(AID): #1FZaMl5Z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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