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這句要加逗點嗎?
※ 引述《GeoChen (George Chen)》之銘言:
: ※ 引述《eebarry (阿部)》之銘言:
: : 標題: [請益] 這句要加逗點嗎?
: : 時間: Fri Apr 9 00:06:25 2010
: : 轩 I like this book because it is funny.
: : 轩 I like this book, because it is funny.
: : 請問這兩句話都對嗎?
: : 還是哪句才對?
: : 謝謝
: : --
: : ◆ From: 165.91.15.49
: : → dunchee:都對。差異處: 04/09 00:12
: : → dunchee:http://grammar.ccc.commnet.edu/grammar/commas.htm 04/09 00:12
: : → dunchee:(有powerpoint檔,當成動畫來看也行) 04/09 00:13
: : 推 iken8782:sorry樓上 你的文法不好 because=conj. 小寫前面 絕對 04/09 01:42
: : → iken8782:不可以有comma當他連接兩個完整句子時 這是最基礎的文法 04/09 01:42
: : → iken8782:第一句是對的 第二句非常嚴重的錯 千萬不可以出現 04/09 01:43
: : → iken8782:而且 樓上引用的文法 也不可以解釋 because 04/09 01:45
: : → iken8782:下次引用之前 應該要看清楚一些不然 會影響很多人 04/09 01:45
: : 推 t7000:哈哈,絕對是吧 04/09 02:01
: : 推 zofloya:學英文不要太鐵齒,沒有什麼"千萬""絕對"的事情,要不然大 04/09 05:31
: : → zofloya:文豪的作品,你會讀到吐血 04/09 05:32
: : → iken8782:因為 我們都不是大文豪 所以 我們寫文章 不可以打破文法 04/09 07:53
: : → iken8782:規則 如果 可以成為一個 英文大文豪作家 打破規則 可以 04/09 07:53
: : → iken8782:如果不是 只能說"絕對"不對,因為 文法書規定得很清楚 04/09 07:55
: : → iken8782:更重要 很多的native speaker的教授 都不喜歡 ",because" 04/09 07:56
: : → iken8782:特別是 還在學習英文的學習者 04/09 07:56
: : → iken8782:所以 閱讀作品 歸閱讀作品 不要隨意模仿小說 新聞 的文法 04/09 07:58
: : → iken8782:然後 用在作文上 特別是沒有確認是否正確的文法 04/09 07:59
: : → iken8782:那樣 就很像用文言文 寫中文作文 模仿的奇奇怪怪的感覺 04/09 08:00
: : → iken8782:不過 如果台灣的教授 真的不在乎 那就用吧 04/09 08:10
: : → iken8782:以上我講的這些 是美國這裡的教授講的教的 所以 04/09 08:12
: : → iken8782:就看原PO 寫出去的答案 教授怎麼回應摟 04/09 08:12
: To iken8782,
: 給您幾句良心的建議。
: 何不先去了解一下,「文法」是怎麼來的,還有英美人士如何看待標點符號。
: 如果沒有方向,底下幾本書還不錯:
: 1. David Crystal 寫的 The English Language,第二章就是在講文法。
: 2. Joseph M. Williams 寫的 Style, Lessons in Clarity and Grace
: 3. David Crystal 寫的 The Fight for English
: 針對這個 because 前面的 comma,The American Heritage Guide to Contemporary
: Usage and Style 還有美國用法經典 Bryan A. Garner 寫的 Garner's Modern
: American Usage, 3rd ed 都有談到。
: 先看看吧,別急著用這種看法發言。
這裡的問問題的,大多是在學的學生,或是參加考試的同學
很簡單的一個because前面不加逗號,so 前面要加逗號的簡單文法規則
可以複雜到這個地步,這對於那些學習基礎英文的學生,一點幫忙都沒有
一般國高中文法書籍,基本上都有這一個文法共識,老師們看到because前面加逗點的
都會加以更正,這才是我們要試圖告訴學生的東西
把這些東西複雜到學術上的討論,對於這些基礎文法還沒學好的學生,只是更加混亂罷了
當他被扣分時,搬出這一套學術論述,來告訴老師,我要把分數要回來
是無濟於事的!
當有一天,他對英文很有興趣時,找出一堆證據,試圖推翻基本文法規則
做為他有創見的論文題目時,這我們也是很樂見,只要他的論述合理
可以說服教授們,而自成一派學說。
只是這裡不是在做學術上的研討,只是在教導學生一些基礎文法規則
讓他足以應付升學考試,或是日常生活使用需求,這才是幫他們解說的目的
而不是進一步的,用更複雜的論述,去混亂他們已經夠混亂文法觀念
當然,以追求真理的態度,甚麼事情都可以提出來辯論
但是,如果只是要協助同學,釐清文法觀念,應該要越簡單清楚才是重點
尤其是當老師的,重點是要讓同學能清楚的弄懂
而不是用一堆深奧的知識,讓他們更加混亂
希望教學的歸教學,學術論述歸學術論述,重點是能真正幫到提問題的人
而不是陷入更多的問題當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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