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刑法 酒醉駕車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宗宗)時間13年前 (2012/12/19 22:4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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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考題提供一下我們老師教的好了 問題:甲喝酒之後,酒測值高達1.2破表,酒駕撞上路上的乙,乙重傷 甲見狀後,立刻就跑,請問甲何罪?? 甲酒駕把乙撞成重傷為一行為。185-3醉態駕駛 284過失致重傷罪 甲酒駕肇事逃逸也是為一行為。185-4逃逸罪 294遺棄罪 93年台上字第6513號判例:185-4 & 294 想像競合--->185-4論 92年台上字第4552號判例:185-3 & 284 想像競合--->185-3論 上述92.4552也有表示:駕駛人之肇事逃逸,係在其過失行為發生後,為規避責任 而另行起意之另一行為,故行為人之過失犯行與其肇事逃 逸,應屬併罰關係。 最後185-3 185-4 數罪併罰 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00.77

12/19 22:47, , 1F
19怎麼處理阿
12/19 22:47, 1F

12/19 23:01, , 2F
不是被185-3吸收了嗎 ....@@ (我不知道
12/19 23:01, 2F

12/20 00:43, , 3F
不會有19條適用的問題,185-3是抽象危險罪只要有不能安全
12/20 00:43, 3F

12/20 00:46, , 4F
駕駛就成立本罪
12/20 00:46, 4F

12/20 18:33, , 5F
就算有19條也會因為原因自由行為還是一樣論處吧
12/20 18:33, 5F

12/22 12:31, , 6F
知道鄭逸哲老師嗎?
12/22 12:31, 6F
文章代碼(AID): #1GqTAM9J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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