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設備大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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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用為法規的合理性負責啊. 只希望你了解與承認,你當初理直氣壯的第六條是合法不合理的。. 喔喔,原來是這段. 《我只能說..原PO的問題在本縣市..根本不會遇到+條件不足..》. 老實講,我不懂他想表達的意思. 根本不會遇到?? 一個縣市裡面沒有私人住宅與幼稚園的複乙...這是天方夜譚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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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裡事情很多人又很少,這是事實,這樣叫辯護?. 至少署不會死鴨子嘴硬,不像你不敢承認有問題。. 喔,對了,我不是署裡的人。. 就跟你講這跟逐步漸進的教育不一樣,硬要湊在一起比就很可笑. 你回答我. 不先學基本的指數對數,你怎麼學微積分?. 不先教國中高中生牛頓力學,難道要直接教他們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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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用字遣詞的感受度與我不同,我也不會說你錯,對錯是有絕對性的,. 感受度不用就只是不同,你認為這個詞是正面的,我認為是推拖拉的用語。. 13年都研究不出什麼東西,我瞧不起消防署的辦事效率一樣是瞧不起,. 你為消防署辯護再多,也無法解釋這奇妙的13年。. 至於要學習推拖拉嗎,實在敬謝不敏。. 現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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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真的不是耍小動作,我心胸沒這麼狹隘,純粹節省版面,請不要聯想到小動作。這當然不是故意想讓發問的人在主管面前出糗,我跟原PO無冤無仇,我心地沒這麼壞。. 純粹就是不想在這裡加入第六條,因為不想害業者因為不合理的法規,而花大錢多設。. 如果原PO因此在主管面前出糗,我在此向您道歉。. 署已經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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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兄臺學識涵養之高..想必非泛泛從業或消防人員之輩. 只是想到要把機組弄在樓頂上...我還真不知道是誰教你的... 不要只考慮消防法令..偶爾也要看看建築法令好嗎... 如果閣下設計過類似的案例..拜託公開一下... 喔..我忘了..你不是從業人員.... 那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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