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招考限身高 警署敗訴
警政署辦理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規定男性不得低於一百六十五公分,女性不得低於
一百六十公分,罕見地被台北市政府裁定認為身高限制構成「容貌就業歧視」。警政署
對此打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北市政府還沒對警政署作罰鍰的具體處分
,警政署不能打行政訴訟,昨裁定駁回。
前年,女子林依依因身高矮一公分未被警大錄取,婦女團體向北市勞工局檢舉,勞
工局裁定就業歧視。警政署提起訴願,但遭勞委會訴願會駁回,理由是應徵者的身高不
足,卻可能是跆拳道高手,並不影響警察工作,警政署不應以身高做篩選,應以員工能
力為考量。警政署對此打行政訴訟,昨仍敗訴。(10/03)
http://1111.com.tw/nbc/show.asp?no=3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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