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滿3年的特休算法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火考三吃)時間17年前 (2008/09/12 19:1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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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aacc (煩死了)》之銘言: : 公司現行作法是以年度計算 滿第一年後會依比例給年假 : 但人事因為方便 所以到滿第三年後的隔一年才給10天 : 假設我是 2006/07/01到職的 : 我的休假天數就會是以下這樣 : 2007/07/01-12/31:3.5天 : 2008:7天 : 2009:7天 : 2010:10天 : 2011:10天 : 2012:14天 : 因為我明年就滿三年了,我一直覺得這樣的算法我在2009年有1.5天的特休會被吃掉 : 但人事說勞基法並沒有明訂怎麼休 :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 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 我覺得貴公司應該是在每年日曆年第一天就決定本年度特休天數.. 以至於在年中時滿三年會出現如此狀況 的確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說要怎麼放.. 不過既然你 2007 年年中滿一年就有 3.5 天特休.. 那理當在滿三年時候可以多 1.5 天才是阿.. 感覺邏輯上有點奇怪..滿一年時候可以,滿三年不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0.181

09/12 21:38, , 1F
同意bluekai,正常應該滿三年後就以10天的基數按比例給假
09/12 21:38, 1F

09/12 21:38, , 2F
換算到該年度終止為止...
09/12 21:38, 2F
文章代碼(AID): #18oax-J9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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