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滿3年的特休算法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9/13 00: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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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aacc (煩死了)》之銘言: : 公司現行作法是以年度計算 滿第一年後會依比例給年假 : 但人事因為方便 所以到滿第三年後的隔一年才給10天 : 假設我是 2006/07/01到職的 : 我的休假天數就會是以下這樣 : 2007/07/01-12/31:3.5天 : 2008:7天 : 2009:7天 : 2010:10天 : 2011:10天 : 2012:14天 : 因為我明年就滿三年了,我一直覺得這樣的算法我在2009年有1.5天的特休會被吃掉 : 但人事說勞基法並沒有明訂怎麼休 :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 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 我現在的公司跟原po公司的算法是一樣的 以2006.07.01到職為例 2007.7.1~2008.12.31的特休天數都一樣 不過到了2009的算法就有小小的不一樣 2009.06.30前的年資算起來是7天X(6/12個月)=3.5天 2009.07.01後的年資算起來是10天X(6/12個月)=5天 所以2009年的特休天數應該是3.5+5=8.5天 (雖然我們還有但書是比七天多的那1.5天要等過了07.01才能休) 雖然這樣的算法每次解釋給同仁聽都會讓人頭昏,不過是比較沒問題的 原po是不是在問一下人事,或許她們的算法也會跟我們一樣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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