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人事凍結下的慘案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請慢用.. N￾N￾  )時間16年前 (2009/02/20 01:28), 編輯推噓0(009)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由於我們公司沒有專門的HR 所以找新人這件事,變成了不屬於人資專業的我的業務範圍 去年由於種種因素,公司頒下了人事凍結的命令 但因為我們這一組其實有賺錢,主管甚至想要人事擴編 所以就想出了一個辦法,以工讀生的名義聘請新人 就是找到合適的新人後,請她體諒公司的處境,先做工讀生 但是給她的薪水會與正職人員相同 新人也答應了,結果慘案就此發生,也就是我想請教專業人資大大的問題: 1.在新人A答應這樣的條件後,做了兩個多月的現在,主管又找了新人B與C 一樣以工讀名義聘用,三人勞健保都以最低薪資17280投保 這樣有沒有影響到他們的權益,是不是被查到會被罰錢什麼的 我想要有這樣的資料去向主管爭取調高她們的勞健保投保金額 2.其實目前人事已解凍,但由於我們流動率真的太大(組員才五人,去年走了十幾人) 主管目前把工讀期就看成試用期,也就是先工讀→試用期(三個月)→正職 對於新人A,他也下了決定就是沒有要升他的意思 說如果新人A願意,可以一直工讀到五月 他要升B與C(沒說什麼時候),以後也不會升A,離職證明書頂多也只能開"工讀生"給A 因為一直當工讀生到五月也不是辦法,所以A想要做到二月底就好 想請問,主管這樣的做法A可領資遣費嗎? 3.主管目前用新人都改用先工讀的方式 可是對我來說,既然人事已無凍結,這樣根本是沒必要的作法 到底要怎麼樣去說服主管不要再用這樣的模式,可否請各位提供建議? 以上,謝謝大家的回答,我真的想很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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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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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平均薪資高於17280 又去找上勞工局的話 勞工局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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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對公司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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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沒去找勞工局的話 應該就不會被勞動檢查(機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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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人失業去領失業保險 發現保費低時可能會去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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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名義」上的工讀有什麼意義嗎?契約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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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6:28, , 7F
樓上說的名義的工讀其實勞基法中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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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6:29, , 8F
保費低去捅的問題 我認為是有可能但很低 因為相關單位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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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被動 除非大案子或是被施壓才可能變的比較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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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dPRDln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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