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這樣的工作會不會太壓搾勞工?
我朋友最近應徵一家餐飲店
早上11點上班到一點半
一點半休息到4點半
四點半上班到晚上12點左右
月休2日而以
月薪兩萬一
試用一個月
這樣的工作時間那麼長
薪水和休假滿少的
是不是滿壓搾勞工呢?
這樣的工作是不是要考慮一下呢?
要是你們會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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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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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04:2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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