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問題]我應該爭取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米琪優女王)時間16年前 (2010/06/06 08:53),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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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聘書通常都不會記載未滿一個月的薪資計算方式 2.不管那個月有多少天,薪資都應是「(月薪/30 )X天數) 3.不管到職幾天,都應該報到的第一天加勞健保 4.如果電子聘書有記載薪資,但最後計算的金額和聘書上不符, 是可以申訴的,但請去問清楚33k的明細,我個人猜測,可能 底薪是24k,加其他的獎金後才是33k,但未滿一個月,獎金不 計算。但這種算法,仍可向勞工局申訴。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引述《miffy0814 (★最幸福的事☆)》之銘言: : 剛剛在WANTED看到的 : 該公司跟該員工書面只有簽署保密條款 : 電子聘書上面有記載薪資多少,沒有另外註明未滿一個的薪資計算 : 這位鄉民是5/10到職,5/31離職 : 六月拿到薪資單時,是以24000計算 : 是24000/31*當月實際上班天數 : 這樣子是否有違反的地方?? : 後續該如何處理? :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1C2KWWoG ] : 作者: vovovovovovo () 站內: Wanted : 標題: [問題]我應該爭取嗎? : 時間: Sat Jun 5 02:38:22 2010 : 各位大大 事情是這樣的 : 小的我在五月初得到一份工作 : 底薪是33K 但做了三個星期之後 : 由於個人的因素離職 : 而原本33K的薪水 變成以24K計算 : 且按天數計算 人資說這是公司內部的規定 : 但是事前都沒有告知過我 : 更奇怪的是 我去上班三個多星期 : 居然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這樣我該去反應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3.22

06/06 21:22, , 1F
所謂天數是上班天 還是到職離職相減的天數?
06/06 21:22, 1F

06/06 22:47, , 2F
實際有上班的天數(含假日)
06/06 22:47, 2F

06/07 12:50, , 3F
含假日是說假日加班? 還是假日沒上班也可以算進去?
06/07 12:5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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