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自願離職要寫離職申請書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來練肖話)時間14年前 (2011/06/22 13: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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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契約依勞基法第九條同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 僅限於臨時、特定、季節、短期工作 依原PO本文與推文 當初公司與之訂定六個月工作,在無其它事證 應可認當初原公司是與原PO訂定期契約無疑(請參考前述法規定義,除季節、特定 皆限定於六個月完成) 二、定期契約提前終止,應看終止事由,就本案而言,乃為可歸責雇主一方終止定期 契約,依勞基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來看,應屬第十一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為非自願性 離職,在填寫離職證明書時,需請雇主註明解僱之法律依據(第十一條所列各款) 三、依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三條規,凡依前述規定預告終止,均應於十日前通過當地公立 就服機構 四、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原PO必須先查詢自已就業保險年資 於非自願性離職退保當日前起算前三年,合計年資是否滿一年,如有仍必須前往就服 站辦理求職辦理,並有十四日等待期,並於等待期需有二次以上的工作媒合,始符合 「失業給付」請領資格 另原PO非定期契約屆滿,不能適用就保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併此敘明。 ※ 引述《maggiemei (Maggie)》之銘言: : 大家好! : 目前小妹的這份工作是約聘制的 : 但因公司業務的裁減 : 公司說要跟我提前解約 : 今日收到mail要我填寫離職申請書 : 現在問題來了!! : 公司有答應我之後會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 如果我填了離職申請書,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 離職之後,有打算要去申請失業補助,怕會有什麼影響。 : 與人事的mail都有留存,若之後發生問題,我站的住腳嗎? : 謝謝 -- 疑?!有小強!!我踩踩踩踩踩~~~~~~~~ / ︿○╯ (︿ s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文章代碼(AID): #1E0NtoiI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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