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年節不上班要我自動離職~合理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mo)時間13年前 (2013/02/04 10:56),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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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服務業,但本身職務非前線服務人員,所以當初應徵時休假方式 就是跟著公家機關紅字周休二日,但現在公司要我春節配合上班9天年假 需穿插前中後上三天班,而且春節上班並沒有加倍給就是工作一天補休一天, 我告知我無法配合,因春節也安排行程且需顧小孩(保母春節也沒上班), 最後我說能配合只能初六初七,公司就說如果無法配合就要我自動離職, 因為無法配合公司,也沒有所謂遣散費,因為他已經提前10天告知,請問這樣 真的合理嗎?有沒有任何申訴機關或是法令,可以讓我提出更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234.161

02/04 13:06, , 1F
10天前告知省去的是預告工資10天 不是資遣費 而且這可
02/04 13:06, 1F

02/04 13:07, , 2F
以算變動工作條件了 要經過員工同意 ~~
02/04 13:07, 2F

02/04 13:25, , 3F
資方是提早10天告知,並沒什麼預告工資?
02/04 13:25, 3F

02/04 23:26, , 4F
10天前預告 or 沒預告則給10天工資
02/04 23:26, 4F

02/04 23:27, , 5F
建議直接找勞工局吧
02/04 23:27, 5F

02/08 23:07, , 6F
想要繼續做就申訴,想要走人就調解吧
02/08 23:07, 6F
文章代碼(AID): #1H3oDGzW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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