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困惑的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inside)時間13年前 (2012/03/31 13:01), 編輯推噓6(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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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反而覺得 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 律師人數增加 等於律師這邊的服務供給增加 前面幾篇似乎傾向認為供給增加將造成價格下降 會影響律師生計 但價格下降 以經濟學的角度而言 需求則將上升 最後好像是不是會到達一個最有效率的平衡點@@?? 經濟學修得很爛 忘記了@@~ 總之 律師錄取多也不是壞事 其實我一直覺得錄取人數並沒有增加很多 五年前差不多五六千人考 錄取四五百個 像去年則有一萬多人報考 錄取九百多個 其實沒有增加很多 應該說報考人數變多了 話說回來 我們所上的前輩律師的確也是有點受到去年這波大開放的影響 很多人都跑去進修求取更高學歷或其他專業證照 不過我覺得不管怎樣 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 彼此合作 團結 共同解決當事人的問題 找尋專業點與利基點 才是首要之務!! 另外以我自己考試的經驗來看 律師司法官需要的不是錄取率的改變 而是考試公平性客觀性的加強 各位同道前輩和後起的人大家共勉之 未來的路很長很長 > < ※ 引述《Scholz (…)》之銘言: : ※ 引述《didadi (林林總總拎拎走)》之銘言: : : 因為,你有想過市場要的真是所謂的專業高度嗎? : : 真正具有較高專業高度的律師,在市場上不受錄取率影響,他們自有名聲與客源, : : 而他們的客源,也是願意且能出得起大錢購買這種較高專業高度的客戶, : : 放寬錄取率對他們來說,反倒能夠找到更多可供驅使的小律師。 : : 就一般多數小老百姓尋找律師的需求取向, : : A.每小時收費6,000元+較高專業高度 vs. B.整場收費5萬元+專業高度還過得去, : : 或許一般人更有可能會選擇的是B.選項欸, : : 市場上的多數小客戶,他們真的想要你透過門檻保障的專業高度嗎? : : 當你降低錄取率,等同抹煞了激烈競爭下B.選項的低收費可能, : 部分內容恕刪, : 一、首先關於收費部分,在未放寬錄取率前整場收費五萬元,就我觀察, : 已經是所謂低階市場的常態,倘若人數再增加收費應會再降低, : 而案件量沒有成長前提下,總體律師收入已經出現下修的情形, : 如現在受僱律師第一年受僱薪資會由原先五萬元降至三、四萬元, : 實習律師可能甚至要淪為無薪實習。 : 未來這個行業將變得沒有吸引力,因此優秀年輕人(高中生)不會選填這個科系, : 部分潛在優秀律師轉任至公職工作,如法官、檢察官、檢事官、司法事務官, : 乃至於書記官,律師整體水準降低,自不意外。 : 二、另外關於專業部分,由於專業不等於知名度,律師專業也不是在課本上可以學到 : 因此即使你學有專精,否則除非依附在大所或大律師,否則年輕律師無法完成專業, : 但是大所或大律師也是稀少資源,如同知名度、業務能力一般, : 沒有適當案源來培養,專業高度也是受限。 : 像法官或檢察官一個月辦的案件,可能比很多不才的我一般的律師還多, : 因此在粥多僧少的情況下,整體律師的專業技能必然下降。 : 在專業技能、薪資下降,世人將瞧不起律師,公費整體勢必再下修 : 而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的情形下,這個趨勢將促使部分意志不堅的律師採取灰色的競爭 : 手段,如請業代、唆使當事人進行不必要的訴訟等,皆是可能會出現, : 亦即謂「倉廩實而知禮義,衣食足而知廉恥」,一個辛辛苦苦讀了二十幾年書的人, : 又要歷經國考的試驗,薪資、收入皆不如預期,何以期待其維持律師業的臉面, : 共同維護律師尊嚴,明代官吏的薪資皆採低水準,結果明代大多數官吏受賄的情況, : 亦是歷史罕見。 : 相同的討論,在最低工資、工時限制等勞動除規制化的討論中, : 亦常有贊同者,主張放寬限制,讓勞工可以在沒有工資或工時限制下獲得工作, : 所以此類勞動保護政策無疑在限制勞工的自由(呵,抹煞勞工當乞丐自由), : 亦有人提出「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之觀點,強者只會尋求自己生存之道, : 然強者亦屬於比較之觀點,例如在我前老闆時代,那時代的強者只要是大學畢業的律師 : 便是強者,而老闆下面帶我的律師,則有國內博士學歷,至於現在說不定強者是 : 在美國曾就讀T14以上LLM、JD(這個我不知道),未來會不會再提高,沒有人知道。 : 但是如果要付出更高的代價,結果薪資也不如預期,這種結果不是很令人挫折。 : 但我知道覆巢之下無完卵,否則我也不是實習、受僱律師,也沒有生存的急迫危險, : 其實我也沒有迫切關心之動機,祇是不想這個行業遭人弄臭而已, : 但是其實如果案件量可以擴大,如採取強制訴訟代理、擴大刑事辯護、 : 不動產買賣契約律師可以參與(落實實價課稅), : 又對於大學法律系採取更嚴格評鑑退場機制,我是贊成可以適度擴大錄取率。 : 畢竟律師人數增加,又都能賺到錢,這樣一來,律師整體影響力提高, : 更能落實法治社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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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下降是可成交的「需求量」增加,需求那條線並未平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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餅還是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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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意思是您認為總需求已經固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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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經濟學的供給需求只是解釋模型,要怎麼解釋都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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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還是要有實證資料......不然要怎麼合理化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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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就個經的「需求」與「需求量」是不同概念作區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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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下跌能夠激出多少潛在的案源,全視那條需求線的斜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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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斜率夠大,也許價格下調有較大的變動量,但誰曉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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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案的價格彈性?全都是嘴砲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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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就是嘴砲之學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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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前一陣子的新聞報全臺灣每年還每個月只有多少多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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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數字你可以把他看成是需求,也可以看成是需求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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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同。但天曉得那個數字是怎麼統計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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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比較樂觀 我是認為民間的法律需求遠遠未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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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被滿足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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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行世界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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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部長也跟你一樣樂觀,覺得增加供給量壓低價格後,會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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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的需求量爆出來。但Who knows?XDDD所以部長不難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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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問也就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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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依經驗來說,低價會創造需求,但是低價創造需求這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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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修法律學分的人也可報考。你確定考上就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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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一下沒預設立場,也許董部長是對的,但我沒見他找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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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能能不能維持整體律師薪資收入不至於快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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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憑簡單的經濟學法則就決定一套政策,相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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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錄取率提高....如今無法辦理律師考後之職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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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覺得自己必須向全國民眾道歉(邱聰智考試院第11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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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次會議紀錄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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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事先未經完整規劃,而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倉促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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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除了活躍於SEX FS B&G版外 在律師版也好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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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您的問題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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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Te-GOy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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