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可愛小球球)時間12年前 (2014/01/21 10:22),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01/20 20:29,
前半部很菁英式的想法,不是每個人都讀很多書接觸很多資訊
01/20 20:29
不是這樣的,我就是接觸太多實際被詐騙的案例,我才這樣講, 看到一張公文打電話求證,請問要唸多少書? 不會打電話,勤一點去警察局問,請問要唸多少書? 這種公文的手法只是其一,還有其他大家都聽到爛的手法, 你修了民訴之後,詐騙行為就杜絕了嗎?

01/20 20:40,
很多人都是這樣,事情發生往往第一時間都是在檢討被害人
01/20 20:40
壞人之所以常常得逞,是因為好人的怠惰, 我當然也可以嘴巴講說:"好可憐喔~都是政府的錯,快去修法啦~" 但是心理也可以同時想:"關我屁事...反正被騙的不是我.." 檢討被害人? 我是愛之深,責之切。 被害人我見多了啦,自己長輩就一堆了。 當一個社會充斥著欲望,卻缺乏思考,結果就是悲劇。 當有人被騙的時候再來找我,我能怎麼辦? 連對方的本名,住哪裡,錢怎麼會給人家都說不清楚,我能怎麼辦? 我就算幫你開記者會,幫你PO文投稿,錢拿得回來嗎? 繼續自憐自艾,怪社會,怪政府,怪社會沒有好人,都是你的自由, 但,我之前提醒你那麼多次,你為什麼不聽進去一點? 的確很多不知道支付命令的效力, 但說不知道打電話問一下,說不過去啦.. 連六歲小孩子看到自己父母自殺都會打電話報警... 身為六十歲的百萬富翁,不懂得去打電話查證...這說得過去嗎? 連他媽的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都會被詐騙,難道不用檢討嗎?

01/20 20:43,
人民不熟稔法律 至少也要一次救濟機會
01/20 20:43
當然,我前面講的都是有感而發的牢騷話, 受害人再無知,畢竟還是受害人,救濟還是要找專家, 只是覺得我們的社會,人民的智慧並沒有隨普遍學歷的提升, 再多3C產品,再多新聞台,智慧型手機,魔神之塔滑得嚇嚇叫, 然後大家繼續保持愚蠢和貪婪...這樣好嗎? 我自認個人沒有什麼所謂菁英式的想法..我講的都是很淺白的話 反觀黃國昌,文章裡面總用一堆引來強調專業術語,邏輯縝密, 引述這個學者,呼籲那個政府, 他寫個文章批評制度有稿費可拿,我事先對被害人口苦婆心被當成在放屁, 他這才叫真正的「菁英」,我不是。反正有名的人講話就正確嘛。 但對於「庶民」的思維,我也不是不瞭解, 畢竟,再一次,我身遇過太多受害人了,我不是菁英,但我與庶民同在。 黃國昌老師文章有一句,說得很好: 「殘酷與便宜在這個脈絡下的結合,就是權力與專業的傲慢。」 我也想個對子來呼應好了: 「無知與貪婪在這個脈絡下的結合,就是悲劇與災難的循環。」 似乎沒有對得很好...隨便啦... 而且這個新聞只有記者會,根本沒有做完全.. 如果這是詐騙集團搞鬼,那為什麼不能往債權人的方向去追? 就算是人頭,難道不能追究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或是沒有權利濫用的問題? 或是他是人頭,難道我不能再付他個500塊,再請他立個債權已清償的切結, 將來強制執行時再提議之訴?跟他碰頭時再順便錄個音嘛.. 雖然我沒有直接處理過這樣的個案,也不知道此個案的實際細節, 所以,以上只是隨便講講的... 但我知道有專門在處理債權案件的道長,他們的招術應該有很多, 一張支付命令生效是會帶來一點麻煩,但還不到走頭無路的地步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09.158 ※ 編輯: chocholove 來自: 111.251.109.158 (01/21 10:28)

01/21 10:27, , 1F
嘖嘖,意見不同就回文點名嗆,真可怕,以後少說話好了
01/21 10:27, 1F
對不起,如果我的語氣有讓你感到不舒服,我向你道歉, 我並沒有要嗆你個人的主觀意圖,只是想到與你看法相同的應該也大有人在, 我只是對這樣的看法做個回應..謝謝 ※ 編輯: chocholove 來自: 111.251.109.158 (01/21 10:31)

01/21 12:29, , 2F
原po對支付命令的問題還不夠了解 建議可對送達的問題再研
01/21 12:29, 2F

01/21 12:29, , 3F
究看看
01/21 12:29, 3F

01/21 12:36, , 4F
這應該還不到點名回嗆的程度吧 又沒有針對人攻擊
01/21 12:36, 4F

01/21 12:37, , 5F
另外我也覺得制度固然可以檢討 但更重要的還是加強
01/21 12:37, 5F

01/21 12:37, , 6F
宣導及建立民眾尋求專業的習慣 否則制度再怎麼修也是
01/21 12:37, 6F

01/21 12:38, , 7F
枉然 總是有空間可以操作
01/21 12:38, 7F

01/21 12:58, , 8F
看原PO的行文 感覺不像是律師
01/21 12:58, 8F

01/21 14:09, , 9F
「一張支付命令生效是會帶來一點麻煩,但還不到走頭
01/21 14:09, 9F

01/21 14:09, , 10F
無路的地步吧」這句話應該不是執業律師會說的
01/21 14:09, 10F

01/21 19:28, , 11F
的確不太像執業律師會用的詞句
01/21 19:28, 11F
文章代碼(AID): #1ItTdbjV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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