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lojban之place structure的譯名

看板Linguistics (語言學習)作者 (熱啊!)時間12年前 (2012/11/08 12:42),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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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為什麼需要格位的概念。格位(case) 指的是在名詞(或其修飾語、determiner)上的 字型變化,來表示其在句中的功能,如主詞、 直接受詞、間接受詞等。(當然,主詞不見得用 主格來標,不過在這裏不深入談所謂inherent case了。)你舉的x1等的例子,應該是論元 (argument) 的概念,就像 kick 帶 agent (主事者)、patient (受試者)一樣。至於place structure,老實說, 從事語言學研究很多年了,沒看過這個詞。不過就我對 logic與linguistics的關係的了解,你說的的是: predicate-argument的關係,這個邏輯的詞,已經被 語言學借用了。 除非你想強調名詞的字型變化,否則沒有利用格位的必要。 ※ 引述《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之銘言: :   我在翻譯Lojban For Beginners這本書,裡面有一些沒有前人譯過的 : 名詞可能要自己決定譯名;但我只是個邊譯邊學邏輯語的普通譯者,沒有 : 足夠語言學基礎,所以得上來問這個問題。 :   邏輯語文法的核心是place structure,它是指如下所述的構造:有 : 一個「selbri」(謂詞)為句子的核心,並且依語義關係來安放句子裡指 : 涉到的所有對象「sumti」。每個selbri都有其預設的place structure, : 下面以kabri這個selbri為例: :   x1 kabri x2 x3 :   x1是一個裝盛x2、材料是x3的杯/壺/桶/碗之類容器 :   句中的x1、x2、x3裡面都是sumti,而作為selbri的kabri決定x1、 : x2、x3間語義上的關係。根據資料,place structure和case grammer, : 格語法,概念上是同樣的東西。那這裡如果把place structure譯成「格 : 位結構」是否恰當?他們在英文裡會用place指稱x1、x2、x3這些位置, : 所以這關係到既有的名詞「格位」對應這種用法是否恰當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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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是arguments沒錯;place structure是lojban文法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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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語,所以如果沒做這個應該是不會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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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用到格位的說法,是因為它的概念和case gra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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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的case確實很像;不過我也是根據臨時查的資料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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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既然它一般不是這麼用我還是得再想其他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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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cpWWT5 (Lingu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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