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待業超過90天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充實的生活)時間17年前 (2008/05/03 16:1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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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真的無法順利找到工作 是否就必須離開美國? 可是如果硬撐到第90天還在找工作(假設可能情況) 第91天找到了是不是就要立即與相關單位更新status或是沒找到就要立即打包走人 這樣倉促的時間點是不是也會有幾天的寬限 我原本的OPT是明年一月到期 因為科系的關係並不容易找到工作 所以計劃想沒找到的話就利用剩下的時間踏遍美國 從新規定開始到現在都還沒有關於這點的明確的方案 感覺......還蠻不安 有人知道比較明確訊息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74.22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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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三篇的pdf檔案有您要的答案。還有60天夠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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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哪呢? 我看了guidance, 4.8 感覺不包括失業超過90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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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似乎失業超過90天的人沒有60天優惠。問學校了還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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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惑同上 樓上的朋友若有收到回應 煩請告知囉!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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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71tSnL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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