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401K plan已刪文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我認真個頭阿!)時間14年前 (2010/03/29 16: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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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duer ()》之銘言: : : 那被扣了10%之後 隔年需不需要報這筆所得的費用阿 : 當然要; 10%是額外的 : 事實上,銀行「有可能」先預扣你的稅,避免你第二年交不出所得稅。 : : 因為當初就是把它存進來 所以沒有被扣2~30%的tax : 沒扣聯邦+州稅,但有夠FICA+Medicare : : 現在拿出來之後 是不是就被當成現在賺到的錢呢? : 是啊,所以要仔細安排 : 選擇在收入少的年份領出 : 或是每年只領一點點,都在每年免稅額之內就每年都不用繳稅 假設我每年只領一點點 都在免稅額之內就是只需要付penalty10% 相對於原本可能的25% 這是很值得的 請問我的理解正確嗎? 3. 以後離職後rollover出來,若很會規畫,可以定期定額convert到roth IRA,有機會 更早運用這筆錢。 convert到roth IRA, 就不需要付penalty嗎? 還是一樣要付penalty呢? 我目前的打算是工作三年之後回台灣, 準備放滿401k上限16500(避免高稅率) 之後回台灣在慢慢一年一年拿出免稅額直到拿光(但是要付10% penalty) 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這邊有看到CC大的推文 → cchris:比較高明的做法是把它趁著低所得時轉到Roth IRA,稅率低或0 02/01 10:55 → cchris:轉換五年後就可把本金部份全部免稅免罰金的領出 這意思是說原本的401k 在離職後convert到rollover IRA, 然後再轉換成roth IRA(每年小額?)五年後就可以避免罰金 這邊我比較不懂 可以解釋一下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61.12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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