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401K plan已刪文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duer ()》之銘言:
: : 那被扣了10%之後 隔年需不需要報這筆所得的費用阿
: 當然要; 10%是額外的
: 事實上,銀行「有可能」先預扣你的稅,避免你第二年交不出所得稅。
: : 因為當初就是把它存進來 所以沒有被扣2~30%的tax
: 沒扣聯邦+州稅,但有夠FICA+Medicare
: : 現在拿出來之後 是不是就被當成現在賺到的錢呢?
: 是啊,所以要仔細安排
: 選擇在收入少的年份領出
: 或是每年只領一點點,都在每年免稅額之內就每年都不用繳稅
假設我每年只領一點點 都在免稅額之內就是只需要付penalty10%
相對於原本可能的25% 這是很值得的
請問我的理解正確嗎?
3. 以後離職後rollover出來,若很會規畫,可以定期定額convert到roth IRA,有機會
更早運用這筆錢。
convert到roth IRA, 就不需要付penalty嗎?
還是一樣要付penalty呢?
我目前的打算是工作三年之後回台灣, 準備放滿401k上限16500(避免高稅率)
之後回台灣在慢慢一年一年拿出免稅額直到拿光(但是要付10% penalty)
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這邊有看到CC大的推文
→ cchris:比較高明的做法是把它趁著低所得時轉到Roth IRA,稅率低或0 02/01 10:55
→ cchris:轉換五年後就可把本金部份全部免稅免罰金的領出
這意思是說原本的401k 在離職後convert到rollover IRA,
然後再轉換成roth IRA(每年小額?)五年後就可以避免罰金
這邊我比較不懂 可以解釋一下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61.129.18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Oversea_Job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