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401K plan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4年前 (2010/03/30 0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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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ine (我認真個頭阿!)》之銘言: : : 是啊,所以要仔細安排 : : 選擇在收入少的年份領出 : : 或是每年只領一點點,都在每年免稅額之內就每年都不用繳稅 : 假設我每年只領一點點 都在免稅額之內就是只需要付penalty10% : 相對於原本可能的25% 這是很值得的 : 請問我的理解正確嗎? 大致正確,但每年這樣報稅,是非常複雜的 : 3. 以後離職後rollover出來,若很會規畫,可以定期定額convert到roth IRA,有機會 : 更早運用這筆錢。 : convert到roth IRA, 就不需要付penalty嗎? : 還是一樣要付penalty呢? 沒有領出來用,當然沒有penalty,只要交稅 (若利用每年免稅額的話,就免稅) : 我目前的打算是工作三年之後回台灣, 準備放滿401k上限16500(避免高稅率) : 之後回台灣在慢慢一年一年拿出免稅額直到拿光(但是要付10% penalty) : 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大致正確,但非居民每年只有3650免稅額,要搞很久,多領的話下一級是10%稅率,也還好 但更好的做法就是我以前說的,每年把免稅額轉到Roth IRA 這樣就連penalty都不必繳 : 這邊有看到CC大的推文 : → cchris:比較高明的做法是把它趁著低所得時轉到Roth IRA,稅率低或0 02/01 10:55 : → cchris:轉換五年後就可把本金部份全部免稅免罰金的領出 : 這意思是說原本的401k 在離職後convert到rollover IRA, 這個步驟不是完全必要,但多做無妨,而且離職後IRA比401k好管理得多 : 然後再轉換成roth IRA(每年小額?)五年後就可以避免罰金 : 這邊我比較不懂 可以解釋一下嗎 就跟你想做的事完全一樣,但是又更犀利一個等級的做法 一樣利用每年的免稅額,不直接領出,而是先繳稅(稅額剛好是0),轉成Roth IRA 最後一次轉換完五年之後,被轉換的本金部份就可以全部免稅免罰款的領出 雖然每筆金額都會晚五年拿到錢,但是這年些來延稅累積的金額,及省下的罰金 在正常投資報酬率下會長出驚人的一筆錢 : 謝謝大家的回答先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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