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專利在行政救濟上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堅持啊)時間19年前 (2005/07/05 1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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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銘言: : 這位網友上次來問也問好久了, : 我對這個問題也滿有興趣的。 : 能不能上來分享一下對於這個問題的見解呢? : ※ 引述《greenworld (我愛好天氣)》之銘言: : : 請問板上的各位 : : 在實務上雖認專利公眾審查程序係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 : 惟在智財局審理階段, : : 兩造當事人或可解為舉發人和被舉發人, : : 而符合當事人主義之要求, : : 雖在行政救濟階段, : : 由於必須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 : : 則如何落實當事人主義之精神, : : 現行實務運作上有何弊病? : : 對此等問題,有何解決之道? : : 拜託大家了 : : 非常謝謝大家願意看一下這篇 : : 請知道的人可以告訴我 : : 謝謝 因為太菜了 所以其實看不太懂題目 可不可請問一下什麼事當事人主義之精神 又所謂的實務運作是指哪一部份 行政救濟若指的是訴願 如何牽扯到公眾審查程序 還煩請各位前輩位小弟解惑一下 感謝@@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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