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申請專利範圍"的內容...
※ 引述《blackkey (我的30D)》之銘言:
: ※ 引述《JoeyChen (I am Joey)》之銘言:
: : 小弟最近開始研讀專利相關知識,
: : 上網看了很多講專利申請書架構的文章,也看了專利法和審查基準,
: : 但每每看智財局的專利文件時,"申請專利範圍"這項往往很難看出所以然.
: : 有些附屬項為何不依附於獨立項而依附於附屬項?
: : 不是應該附屬於獨立項能請求的範圍才比較大嗎?
: 正好相反
: 附屬項比較窄
您看錯別人的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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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 最早的原 po
依附到 獨立項的 除了 該項的限制 還要加上 獨立項的限制
而依附到 附屬項的 除了 該項的限制
還要加上 所附屬的項次一直到獨立項的限制
乍看之下 附屬於獨立項能請求的範圍是比較大
然而 你要注意的是 任何一個請求項 都是一個 獨立的發明
附屬項的撰寫方式 只是為了簡化 專利申請範圍的 撰寫
以免除重複撰寫 相同的技術特徵 造成的 不必要勞力 與 範圍解析上的困擾
所以 依附到 獨立項或附屬項 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 這樣依附之後 有沒有得到 你真正要保護到的範圍
至於為何要有比較小的保護範圍
這是因為 主獨立項 大多只是該發明的概念 而並不是很具體
這樣 才能把保護範圍放到最大
但是在實務上 要抓侵權時 太大太虛無的東西 反而會在執行上有困難
因此 一般都會把自己實際上要實施的態樣
用附屬項界定出來 畢竟 如果文義上就可以抓到侵權
這樣要主張 權力 就更直接了
畢竟 "白紙黑字 勝過 千言萬語"
: : 還有二個問題,
: : 寫說明書時到底是生硬點好還是非生硬的好?似乎生硬點讓人感覺
: : 比較專業,但到底有沒有影響?
: 嘻嘻 這個看人摟
: 有時後說明書是直接翻譯的 功力不夠就很生硬
: : 還有到底該不該用上位概念來寫,到底將申請範圍求大是對還是錯?
: : 希望各位前輩指導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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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0: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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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0:3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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