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申請專利範圍一問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7/06/19 22:2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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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ncen (concen)》之銘言: : 用"人(使用者)"的角度來寫出"方法項" : 使用者做了以下事情: : 用裝置A1(比方是使用電腦),做了事情B1(比方是輸入資料) : 用裝置A2(比方是使用印表機),做了事情B2(比方是列印資料) : 做了事情B3(可能是拿資料來做了什麼事情) : 我第一次看到這樣以人的角度來寫claim, : 不知道這種寫法在美國、台灣、大陸可以嗎? : ※ 編輯: concen 來自: 218.168.208.188 (06/19 17:59) : → sonardome:貼出來看看吧 也許不是你想的那樣 06/19 19:27 專利審查基準 1.3.4 非利用自然法則者 ..申請專利之發明係利用自然法則以外之規律者,例如....等人為之規則 、方法或計畫,不符合發明之定義. 如果根據上述~~~~~顯而易見~~ 要寫也應該是寫成,用電腦判斷,自動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17.152

06/20 15:01, , 1F
我想原PO的顯而易見只是PO文的例子。。。
06/20 15:01, 1F

06/20 15:02, , 2F
要問的應該不是這個內容..而是格式。。我猜啦..
06/20 15:02, 2F

06/20 15:02, , 3F
問題描述真的很不清楚....很難幫上忙。。。
06/20 15:02, 3F
文章代碼(AID): #16T-XFjj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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