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美國OA的答辯消失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1/16 18:49), 8年前編輯推噓3(3021)
留言2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非常感謝前輩的說明 另外 其實後面有個問題是否需引用MPEP的話是因為最近碰到一個問題 本案獨立項(product claim)有個技術特徵X structure由A和B組成 但審查委員用引證案說引證案中也有一技術特徵X layer由A和B組成 所以用A+B顯而易見可藉由教示得到本案的X structure 但其實本案的A和B是透過化學步驟變成X structure 所以在物理結構上本質是不同的所以才會用structure來描述此技術特徵 不然layer的話就只是單純A混合B 不過這不是方法項 所以強調方法沒有用 所以才想說是否有必要在描述structure同時引證MPEP的內文來支持我的論述 -- 另外我們指派的美國代理人基本上都不會對論點作建議跟指點 只會稍微檢查一下格式&當作跟uspto的橋樑 這可能也沒辦法麻煩他們了 ※ 引述《forcomet (無暱稱)》之銘言: : ※ 引述《wowhanhow (我很好)》之銘言: : : 有個小問題想問問有處理過關於美國OA實務經驗的大大 : : 小弟資歷尚淺 : : 處理美國OA目前學到的情況大概就是 : : 盡量不要去對claim以外的文字做太多敘述 : 不是盡量 而是你要知道差異在哪裡? : 審查委員只是針對你claim文字的技術特徵去跟先前技術比較 : 因此你用claim以外的文字去答辯會造成什麼結果? : 審查委員可以不理會你 因為你提出原先不存在的東西進行答辯 : 而這些東西審查委員沒有在發下第一次OA時考慮到 : 沒考慮到的原因不是審查委員的問題 是你的問題 : 所以審查委員完全可以不用理你直接下final : 這樣造成了兩個問題 : 1.你拿到final了 你只有RCE (提response機率很低) : 2.你錯失一次跟審查委員討論的機會 : 再者 萬一審查委員考慮了 認真跟你對答 : 你也不要太高興 因為你所講的話最後都可能成為限制 : 可能造成claim文字只有ABCD四個元件 : 你的答辯中多了AB元件做E的事情,但是claim沒有修改 : 最後過了 你的claim就算只有ABCD但是最後看範圍時E被納入的機會很高 : 慘的是你跟你的客戶只會看claim文字開心而已 : 要注意 這不一定叫作禁反言 : : 也盡量就引證案的文字來做回應 : : 少引用自己說明書內容以免造成禁反言的問題 : 請先瞭解一下禁反言是什麼 引用說明書不一定造成禁反言 : : 想問一下 : : 那麼在回覆的時候若發現MPEP有相對應的文字可以做支持 : : 會引用MPEP的話上去做論述嗎? : 如果你還菜的話 建議這部分給美代用 你還是著重技術分析 : MPEP中的東西很多都是基於判例衍生而來 : 而判例都有其背景故事 不是通用到每一個情況中 : 沒唸清楚判例前不要隨便亂用 : : 因為又聽說處理美國案OA不需要太多文字 : : 只要要點有講出來即可 : 不是不需要太多文字 而是你講得出重點讓審查委員信服的話 : 很多的確不用太多文字 : 要做到這樣 : 1.要懂審查委員說什麼 : 2.要懂審查委員的邏輯 : 3.要講的是針對審查委員的邏輯進行的反駁 : 我相信你如果菜的話 現在應該都只會看字面意思而已 : 寫個500個美國答辯應該就算開始有感覺了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6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84563795.A.BA5.html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8:51:06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8:53:04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8:54:06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8:54:22

01/16 19:13, , 1F
這是技術上的差異點吧 跟引用 MPEP 沒多大關係....
01/16 19:13, 1F

01/16 19:15, , 2F
A與B的混和 是否會自發性的產生反應並生成 X 結構
01/16 19:15, 2F

01/16 19:16, , 3F
是否有其他明確的證據可出差異 (e.g.電顯微結構照片)
01/16 19:16, 3F

01/16 19:17, , 4F
這才是你要答辯的重點吧.....一點看法給你參考
01/16 19:17, 4F

01/16 19:23, , 5F
是的 我了解你的意思 我是說答辯時候有法源依據
01/16 19:23, 5F

01/16 19:24, , 6F
不會比較妥當嗎?
01/16 19:24, 6F

01/16 19:25, , 7F
因為MPEP裡面有蠻多詳細的說明
01/16 19:25, 7F

01/16 19:26, , 8F
想說能否找一條跟相關的 不能因物質組成一樣就認定
01/16 19:26, 8F

01/16 19:26, , 9F
物理結構一樣
01/16 19:26, 9F

01/16 19:27, , 10F
因為在做台灣或大陸案時 有些很明顯可引用審查基準
01/16 19:27, 10F

01/16 19:27, , 11F
做論述
01/16 19:27, 11F

01/16 19:42, , 12F
沒看到原文不確定 但是"X structure"有明顯代表是A+B經過
01/16 19:42, 12F

01/16 19:44, , 13F
化學步驟才能形成 而不包含"A+B單純混合"的意義嗎
01/16 19:44, 13F
有 X structure的structure是個專有名詞 在這裡用代稱 其實我知道答辯是要針對技術特徵 但根據台灣和大陸OA的回覆時 不是時常也會引用審查基準加強論述? 因為只要審查委員認為可以藉由參數或其他通常知識者技能 都可用103核駁 (個人覺得103還蠻主觀的,有時候明明差異蠻大但只要審查委員認定 one skilled in the art可以自行做變換而得,就是顯而易見) 而在台灣和大陸案OA時在描述技術特徵差異時輔以審查基準支持個人覺得成功率還頗高 才會有此一想不知道美國案是否適用? 因為我發現在答美國OA時候我看範本似乎都很少會引用MPEP 大概是因為MPEP許多都是由判例組成的內容(?)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9:51:20 ※ 編輯: wowhanhow (175.182.61.86), 01/16/2017 19:52:50

01/17 00:56, , 14F
美代不代答是因為價格...
01/17 00:56, 14F

01/17 00:58, , 15F
這就不在我的問題討論範圍了
01/17 00:58, 15F

01/17 00:58, , 16F
我參照其他同業對於台灣或大陸案的確都會引用審查基準
01/17 00:58, 16F

01/17 00:59, , 17F
增加成功機率 但在美國案似乎就不太會有MPEP出現
01/17 00:59, 17F

01/17 00:59, , 18F
是因為對中文掌握度比較夠嗎?
01/17 00:59, 18F

01/17 01:00, , 19F
因為MPEP內文的組成的確跟台灣大陸編繪的基準內容格式
01/17 01:00, 19F

01/17 01:00, , 20F
差異蠻大的 MPEP感覺就是判例綜合體
01/17 01:00, 20F

01/17 01:21, , 21F
Wow大 過來人 我建議您再看一次OA 把審查委員的推導邏輯
01/17 01:21, 21F

01/17 01:22, , 22F
看清楚 特別是 教示的理由 若沒有理由/不合理就引KSR打
01/17 01:22, 22F

01/17 01:24, , 23F
回去阿 If any of these findings cannot be made, the
01/17 01:24, 23F

01/17 01:24, , 24F
...等等等 [s2143]
01/17 01:24, 24F
文章代碼(AID): #1OVALJkb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OVALJkb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