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親眼目睹.....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no)時間19年前 (2006/01/19 14:45), 編輯推噓5(616)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某大專院校的某新進助理教授 請他的朋友位於某研究機關的某人 幫他寫國科會計畫全文 可能後來他自己有最後修改 我卻不得而知了 因為幫忙寫的那個人在我面前吹噓 才讓我知道事情真相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這一夥人身上也是屢見不鮮 (文章某一部分叫別人寫或是抄別人的) 請問 我可以怎麼辦?? 維護正義重要 還是維護自己未來的飯碗重要?? 各位有何高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73

01/19 15:01, , 1F
衡量實力 審慎評估 還要最種要的一句: 不要後悔!
01/19 15:01, 1F

01/19 15:01, , 2F
你所謂的正義是?
01/19 15:01, 2F

01/19 15:05, , 3F
道聽塗說不是證據,且幫寫似無涉著作權,管自己的事or被控妨名譽
01/19 15:05, 3F

01/19 15:08, , 4F
對. 我也想到我根本提不出證據. 我看過那計畫,但沒留存.
01/19 15:08, 4F

01/19 15:19, , 5F
沒有什麼意義的po文
01/19 15:19, 5F

01/19 15:20, , 6F
看了文章還是不知你怎樣親眼目睹?這樣的標題...
01/19 15:20, 6F

01/19 16:30, , 7F
應該是別人親眼目睹...自己道聽塗說...=.=
01/19 16:30, 7F

01/19 17:09, , 8F
真正寫的人都在原PO面前吹噓了...這也算道聽塗說嗎??
01/19 17:09, 8F

01/19 17:30, , 9F
其實這幾個人我都認識.有人叫我幫他看看計畫的時候,我就
01/19 17:30, 9F
我就去跟那個"幫他寫的人"討論一些計畫的錯誤與發展, 沒想到他就說其實那根本是他寫的.是用他以前申請的計畫修改後而成的. 所以才有上述的錯誤........對不起 因為原本就還不確定要把細節說出來. 所以文章內容顯的有些粗糙.....但是當他們在我面前打字與國科計畫上線都是在我面前 我不知道除了用親眼目睹還能說什麼..... ※ 編輯: rosebery 來自: 218.169.87.30 (01/19 17:40)

01/19 18:32, , 10F
當你奮力去公佈自以為的真相時!該考慮一下他們所以為的真相
01/19 18:32, 10F

01/19 21:07, , 11F
不得而知不是這樣用的
01/19 21:07, 11F

01/20 07:47, , 12F
to gunking: You've completely missed the whole point.
01/20 07:47, 12F

01/20 22:43, , 13F
"卻"不得而知。在下以為是"無從得知",如何。要不去掉"卻"
01/20 22:43, 13F
文章代碼(AID): #13ppMEAy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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