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親眼目睹.....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都市裡的村姑)時間19年前 (2006/01/19 18:34),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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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sebery (no)》之銘言: : 某大專院校的某新進助理教授 : 請他的朋友位於某研究機關的某人 : 幫他寫國科會計畫全文 可能後來他自己有最後修改 : 我卻不得而知了 : 因為幫忙寫的那個人在我面前吹噓 才讓我知道事情真相 :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這一夥人身上也是屢見不鮮 (文章某一部分叫別人寫或是抄別人的) : 請問 我可以怎麼辦?? : 維護正義重要 還是維護自己未來的飯碗重要?? 各位有何高見?? 礙於推文的時間限制...所以回文好了 我覺得...當你奮力去公佈自以為的真相時!該考慮一下他們所以為的真相 因為那不也是會影響你發揮正義感的成果?? 我們姑且不論...你說的親眼目睹...與代寫者的吹噓是否為真或假 但是你去揭發的證據不足就算了...你能有保握那個代寫者會願意佐證嗎? 他難道不擔心自己的學術道德遭人質疑??而且他們兩者是否有利益關係? 又或者該新進助理教授是真的有參與其中(也許是想法)...只是未實際撰寫 總覺得你所知道(或是你所公佈的)太過狹隘...要用這些論點"維護正義"...很難吧 其實認真想想...這種事情其實很多呢...真要揭發的話...還都說不完ㄋㄟ... 只是各有各的一套說法...要合理化也很容易...所以...真的要三思呀!! ------------------------------------------------------- 話說...我也常常幫老闆寫計劃呀!連國科會上傳都是我做的 雖然想法是我自己的...可是所有的內文細項都是跟老闆討論而來... 老闆也出時間出力的去協助我...連最後的修改也都是老闆定稿 哈!那這樣我可以吹噓是我的東西嗎??(事實上老闆都謙虛的說是我的功勞) 不過...我自己很清楚...沒有老闆...就不會有那些計畫的形成與執行結果... 所以啦!這答案應該是見仁見智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1

01/19 19:40, , 1F
----------------------------以下之內容 跟我經歷的很像
01/19 19:40, 1F

01/19 19:43, , 2F
謝謝提醒...
01/19 19:43, 2F

01/20 00:24, , 3F
推村姑啊~
01/20 00:24, 3F

01/20 10:58, , 4F
感謝樓上的支持呀!沒想到你已經晃到PHD版!呵!是該早點準備^^
01/20 10:5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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