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銘言:
: ※ 引述《cml (cml)》之銘言:
: : [智慧財產權]
: : 首先聲明整篇論文是我創出來了
: : 都是在做完之後 然後在meeting中提出我的做法
: : 我祇是跟他進度報告而已 感覺是我在教他
: : 這之中沒有一個想法是碩班老師提的
: : 我已經publish過好幾次的conference了
: : 不是掛第一就是第二 碩班的老師都是掛最後
: : 現在的journal version已經完成了
: : 也是我主筆的 更別說是程式 也是獨立完成
: : 後續的討論 他根本沒參與 沒有一個字他寫的
: : 然而他卻為了 我把他掛名在第三
: : 他跑來跟我現在的指導老師 爭取掛第二
: : 我很不爽 我只想把他掛第三
: : 他很想想告我 我該怎麼辦呢?
: 不要把事情搞僵,搞到法庭見,想想所謂"獨立研究",
: 也是在你前老闆提供的資源下完成,而不是你自己搞到這些資源的。
: 也就是說,你前老闆提供舞台和演出機會讓你表演,但沒這舞台你去哪裡展現自我?
: 還是表達感恩一下吧。
: 就算你拿得出證據證明你前老闆沒資格排到第二,so what? 法庭見?
: 這樣做不過就是互相毀滅而已,把你自己和前老闆名聲都搞臭。
: 再說,怎麼樣你都是第一作者,你前老闆可沒跟你搶。
: 後面作者排名先後其實就是協商的空間,念博士不要忘記學做人的道理,
: 做人的道理無他,學會合理地妥協而已。
: 會做人不代表將來研究事業一定成功,但不會做人卻很難成功。
sorry, 個人淺見,我個人覺得台灣學生這種息事寧人,反是往好想的心態,
才會造就現在許多大學裡的大學教授做研究都是靠學生,靠別人,
若原po覺得前老闆不夠有貢獻,堅持到底,
反正看你的狀況,都快要上法院,
就算將他放在第二順位,
你們之間的情分我看也差不多了.
看過許多國外的case,
這種學術的官司是一種漫長且不見得有結果的狀況.
本著一種想法:若出錢就可掛第一,那智慧財產權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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