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allen)時間18年前 (2006/03/10 18: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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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銘言: : ※ 引述《cml (cml)》之銘言: : : [智慧財產權] : : 首先聲明整篇論文是我創出來了 : : 都是在做完之後 然後在meeting中提出我的做法 : : 我祇是跟他進度報告而已 感覺是我在教他 : : 這之中沒有一個想法是碩班老師提的 : : 我已經publish過好幾次的conference了 : : 不是掛第一就是第二 碩班的老師都是掛最後 : : 現在的journal version已經完成了 : : 也是我主筆的 更別說是程式 也是獨立完成 : : 後續的討論 他根本沒參與 沒有一個字他寫的 : : 然而他卻為了 我把他掛名在第三 : : 他跑來跟我現在的指導老師 爭取掛第二 : : 我很不爽 我只想把他掛第三 : : 他很想想告我 我該怎麼辦呢? : 不要把事情搞僵,搞到法庭見,想想所謂"獨立研究", : 也是在你前老闆提供的資源下完成,而不是你自己搞到這些資源的。 : 也就是說,你前老闆提供舞台和演出機會讓你表演,但沒這舞台你去哪裡展現自我? : 還是表達感恩一下吧。 : 就算你拿得出證據證明你前老闆沒資格排到第二,so what? 法庭見? : 這樣做不過就是互相毀滅而已,把你自己和前老闆名聲都搞臭。 : 再說,怎麼樣你都是第一作者,你前老闆可沒跟你搶。 : 後面作者排名先後其實就是協商的空間,念博士不要忘記學做人的道理, : 做人的道理無他,學會合理地妥協而已。 : 會做人不代表將來研究事業一定成功,但不會做人卻很難成功。 sorry, 個人淺見,我個人覺得台灣學生這種息事寧人,反是往好想的心態, 才會造就現在許多大學裡的大學教授做研究都是靠學生,靠別人, 若原po覺得前老闆不夠有貢獻,堅持到底, 反正看你的狀況,都快要上法院, 就算將他放在第二順位, 你們之間的情分我看也差不多了. 看過許多國外的case, 這種學術的官司是一種漫長且不見得有結果的狀況. 本著一種想法:若出錢就可掛第一,那智慧財產權算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7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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