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 引述《radom (缺水中...)》之銘言:
: 在我的學校
: 專利申請之前可先經過校內審查
: 通過後由學校找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
: 其中所有的規費、及通過後的証書費年費等
: 均由學校出錢負責
: 因此專利所有權人是學校
: 但發明人還是教授/學生
: 不過發明人的使用...應該是ok吧...
: 不要給學校也行啊
: 自己出錢就好了...
: 但幾萬塊跑不掉吧~~
台灣專利法有規定 假如你在工作時完成的研發成果
申請專利時 專利所有權是屬於雇主的
簡單的說 只要是老闆有付你薪水 所有的成果都是屬於老闆的
你頂多只能掛發明人
因此你在學校如果有領計畫費或是人事費 所做出來的研發成果
如果申請專利 專利所有權當然都是屬於學校的
妳要自己申請也可以 只是提出證明告訴學校 你的研發成果
是自己獨立完成的 沒用的學校提供的儀器 經費 等資源
不過這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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