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mummy)時間18年前 (2006/03/11 15: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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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dom (缺水中...)》之銘言: : 在我的學校 : 專利申請之前可先經過校內審查 : 通過後由學校找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 : 其中所有的規費、及通過後的証書費年費等 : 均由學校出錢負責 : 因此專利所有權人是學校 : 但發明人還是教授/學生 : 不過發明人的使用...應該是ok吧... : 不要給學校也行啊 : 自己出錢就好了... : 但幾萬塊跑不掉吧~~ 台灣專利法有規定 假如你在工作時完成的研發成果 申請專利時 專利所有權是屬於雇主的 簡單的說 只要是老闆有付你薪水 所有的成果都是屬於老闆的 你頂多只能掛發明人 因此你在學校如果有領計畫費或是人事費 所做出來的研發成果 如果申請專利 專利所有權當然都是屬於學校的 妳要自己申請也可以 只是提出證明告訴學校 你的研發成果 是自己獨立完成的 沒用的學校提供的儀器 經費 等資源 不過這很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67.57
文章代碼(AID): #144e7BvN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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