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 Ann Arbor)時間18年前 (2006/03/11 07:4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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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nliu (allen)》之銘言: :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銘言: : : 不要把事情搞僵,搞到法庭見,想想所謂"獨立研究", : : 也是在你前老闆提供的資源下完成,而不是你自己搞到這些資源的。 : : 也就是說,你前老闆提供舞台和演出機會讓你表演,但沒這舞台你去哪裡展現自我? : : 還是表達感恩一下吧。 : : 就算你拿得出證據證明你前老闆沒資格排到第二,so what? 法庭見? : : 這樣做不過就是互相毀滅而已,把你自己和前老闆名聲都搞臭。 : : 再說,怎麼樣你都是第一作者,你前老闆可沒跟你搶。 : : 後面作者排名先後其實就是協商的空間,念博士不要忘記學做人的道理, : : 做人的道理無他,學會合理地妥協而已。 : : 會做人不代表將來研究事業一定成功,但不會做人卻很難成功。 : sorry, 個人淺見,我個人覺得台灣學生這種息事寧人,反是往好想的心態, : 才會造就現在許多大學裡的大學教授做研究都是靠學生,靠別人, : 若原po覺得前老闆不夠有貢獻,堅持到底, : 反正看你的狀況,都快要上法院, : 就算將他放在第二順位, : 你們之間的情分我看也差不多了. : 看過許多國外的case, : 這種學術的官司是一種漫長且不見得有結果的狀況. : 本著一種想法:若出錢就可掛第一,那智慧財產權算什麼?? 我認為,發展到現在 已經不是告不告 或是擺第幾作者的問題 有沒有辦法找到一些老師居中協調? 先把兩個人的火氣降下來 然後再看看要怎麼辦 原作的情形還好,之前我在台灣做的study 最後發表兩篇paper 明明老闆根本什麼都不懂(請見之前,老闆有執念系列) 他還是跟我說,其中一篇給我當第一作者 另一篇說什麼他花了很多時間校稿,而且還加了一些我們助理做的data 所以他要當第一作者,我變第二 而五六年前我一位學長更慘 原本就應該擺第一作者 結果在發表論文的時候被擠到第三去.... 並不是息事寧人 沒有特別去爭的原因是 圈圈很小,以後大家還會再見面 他畢竟還是你的老師,要是到時候傳得很不好聽 對你並沒有好處(因為你不知道會被傳什麼東西出去) 最多就是以後保持距離 說實在,工作過幾年後深深體會 在社會上 所謂的「做人」就是這麼鳥不啦嘰的事情... ==== 另外,我想問的是,智慧財產權 在台灣的學術單位,如果有研發出什麼東西 專利可以歸於研究人員本身嗎? 以我在美國所看到的,在學校下面工作 如果有什麼專利,是歸學校的 你想要取回來,只能跟學校談價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213.240.32 ※ 編輯: SmileFace 來自: 141.213.240.32 (03/11 07:53)

03/11 11:05, , 1F
交大的專利也是歸學校的,學生或老師離校權利就消失了
03/11 11: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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