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學特優副教授 政大不續聘
個人以為前面的討論,或是說郭副教授事件引發的問題,
不單純只是理工與人文社科之爭,也涉及到大學到底所肩負的功能為何。
當然,郭副教授的解聘是合理的,因為遊戲規則畢竟還是「你必須要接受評鑑」
竊以為大學或是高教組織所涉及的責任,包含學術研究產出以及教育,
儘管有不少人會認為「卓越研究」是「卓越教學」的基石,但我並不認為兩者
的關係有這麼強。有人研究作得好,但是就是不知道如何整理成淺顯易懂的方式
來教學生,或是引導學生應用。有人就是沒有研究的「慧根」,僅能夠拾人牙慧
地跟在別人後面走,但是就是可以把別人發展的理論整理得很有系統來教學生,
也可以誘導學生思考與應用。經濟學上講求專業分工的「效率」與「比較利益」,
人力資源管理亦強調「適才適所」的職能分工,當然,我們可以說只會做研究的
或是只會教書的,都應該不適任,但是當一個組織負擔多種功能,這些功能可以透過具備
不同職能者的組合來完成時,是否兩種人都應該存在呢?如果要保留這兩種人都存在時,
是否在「績效與報酬」系統上面可以依照不同的職位,給予不同的評估機制?
其次,個人不認為大學中的研究活動僅限於所謂可以產Paper或是專書的學術研究,
舉例來講,在強調教學活動的中小學,研發新的教學方法,這也應該是一種研發活動,
如同在一般的企業組織一樣,非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市場創新等)都算是一種
研究發展活動才是。因此,並非是教學型老師就不需要研究,只是這種研究成果可能未必
會變成著作(當然,你也可以把這些教學創新的成果發表,只是想一想,這樣的研究成果
發表恐怕僅能出現在自己不熟悉的學門領域中)
第三,各領域,甚至連同領域下的次領域,學術成果產出與分享的機制不同,畢竟背後所
隱含的典範有所不同。舉例來說,某些科系可能很習慣把讓學生在「實做實驗」的方式下
進行訓練(例如實驗室Base的),然後老師拿出來做發表,但是某些領域中則並非是如
此,此外,產出分享的形式又是一種在各學術社群中隨著歷史演變逐漸形成的獨有協定,
例如某些領域可能習慣以期刊文章來分享,某些領域可能習慣以專書來分享。因此,同樣
是理工領域中,也會有期刊文章的重要性或新穎性不如頂級研討會重要的狀況。這些領域
中的內規,常常只有行內人能理會,自然會挑戰到那種「單一指標」適用性的問題。
或有人說,簡單,改成行內人Peer Review 的方式來評鑑,然後送去外國評鑑,但是
外國學者又未必瞭解台灣的研究環境的優點與限制,某些事情可能在外國是很容易進行,
或是資源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在台灣卻又不是如此,真的這樣玩,恐怕又會引發一場災
難。
最後,其實有不少學校,已經開始從以往的「數Paper」或是「算RPI」的績效評估方式,
發展成讓各領域自訂,以及「重研究品質」的方式了,到底未來會如何?不知道。
一個很有趣的事是,績效到底該如何評估?過往不少研究指出,對於被評估者而言,
「公平」是一個評估機制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但是問題是,「公平」除了執行上的問題
外,還有認知的考量。對於教學能力較好的人,可能會認為「教學佔80%更能反應出績
效」,否則這一個評估機制的「效度」不佳。而對於認為大學研究功能比教學能力更重
的人,可能又會有對於「公平」的評估有不同的定義了。反正不管怎樣的制度,都會有人
覺得公平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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