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第一份工作/蘇超盛首次寫公文 被丟地ꐠ…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時間15年前 (2009/06/23 02:14),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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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aveCattle (勇氣牛)》之銘言: : 倒是以前的公務員會丟下屬的文我好像也聽我的長官說過 : 不知道是不是早年軍人轉任泛濫單位的共通現像 : 還是早年全體公務員的共通回憶,亦或是共同暗示下面乖一點的手段? 強者我朋友 who is a 十幾年年資,進公家門吃公家飯前是個打選舉戰起家 的經驗: 20年前: 公務員長官丟下屬的文,下屬還得低聲下氣把公文撿起來。 一堆公務人員xx法施行後: 公務員長官丟下屬的文,但是長官自己要去把公文撿起來。 @@ 強者我朋友提出的理由: 因為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信 "特權權力義務關係" 這一味,所以因為鐵拳無敵 孫中山生前有交代,公務員、學生和軍人都沒有人權,所以公務員被長官摔 公文算你倒楣。 後來特權權力義務關係變成特別法律義務關係,公務員、學生和軍人的人權 雖然還是比不上普羅大眾(嚴格說是 普羅大眾≒學生>公務員>>>>>>>>>>軍人) 但是已經提升很多,所以長官當然還是可以發脾氣(ㄓㄣ4 ㄋㄨ4),但是捅出 來的婁子請自己解決,否則住冷凍庫住到感冒、肺炎,保險公司一概不予理賠。 -- "M-I-C-K-E-Y M-O-U-S-E" MICKEY MOUSE MARCH FROM "FULL METAL JACK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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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權力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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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9:42, , 2F
特別權力關係->公法上職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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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21:49, , 3F
你朋友的理由應該考過高普考的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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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3:34, , 4F
其實沒唸過行政法的應該不會知道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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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1:54, , 5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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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Fye77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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