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銓敘部來函內容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09/09/04 21:48),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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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st007 ( )》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銓敘部來函內容疑問? : 時間: Fri Sep 4 21:20:27 2009 : : : 文章內容大概寫著:台端試用期滿業經本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 : 其中備註欄位寫著: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滿6年,得 : : 轉調申請舉辦特特考試關及其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任職 : : 補充說明:這一份公文是我同學考上警特之後所收到的文 : : 我的疑問是,我同學是不是只要任警職滿六年就可調至其他非警職的單位 : : 例如,鄉公所或是縣政府 : 答:"姊夫"完全不可能(姊夫請用台語唸.....再翻成國語) 基本上,警察官是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不是公務人員任用法) 當你六年之後想跑? 是可以跑啦,但是因為警察官並無職系,且非 撿見委任身分,是不能直接跳槽到行政機關去 但是警察官可以調任到 警察局裡面的警察行政職系,海巡署的 海巡行政職系等等等.......轉任之後就有撿見尾任身分 而這幾個就屬於有職系,可以適用職系職組一覽表再繼續辦理跳槽 但很不好意思,這些位置,要嘛早就有人卡死了(你以為靠升遷弄得到?) 要嘛根本不想讓警察局成為洗官的跳板(考30%錄取->賣六年屁股 ->轉任行政職->跳槽一般行政機關 ->讓那些考3%高普考考生氣死) 而要是你有那種背景真喬得出來佔缺,依照常理來看 你在警界差不多也可以躺著幹,不用擔心日子不好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3.29.165.236 : 推 ncnuboy:沒有在警界先任有職系的職務就無法外調 218.165.172.208 09/04 21:27 : → ncnuboy:因為警察官無職系,不符合調任辦法資格 218.165.172.208 09/04 21:28 ncnuboy 網友的兩行推文,就是濃縮敝人上面一堆屁話的結論 總之,死心吧,當你踏進警界你就不再死老百姓可以耍賴搞抗爭 警界記過懲處常常辦,所以很多在警察局搞人事的一般公務員都很累 巴不得想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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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經歷夠好也可以。我親戚前幾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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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警特,後來就是在任內轉成一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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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去海巡-->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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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學姐早兩年進,目前是法制專員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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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人一點背景也沒有,就是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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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搶著要,也沒到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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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的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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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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