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現職人員考上分發問題
※ 引述《ltecc (絕處逢生)》之銘言:
: 請問如果已經是現職人員(普考及格),今年高考有幸錄取
: 將來分發報到時,是要先在原機關提出辭職簽,經首長批示後,再去報到
: 還是可以用調任方式報到,另辭職報到和調任報到有一樣嗎?
: 若在原機關有休假未休,是不是要趁報到前休完
: 寫辭職簽是不是要將何日辭職何日報到註明上去?
: 想請有經驗前輩說明...謝謝...
藉這個標題問一下板上的前輩們
我是今年初等考上後四月底分發到現任單位報到
實務訓練四個月也就是到今年八月底訓練期滿成為正式公務員(但還沒拿到證書~"~)
那麼我今年又考上普考,也就是說我的年資休假會從四月底開始計算還是從八月底呢?
考上普考分發後,我是不是可以出具在職證明申請免除四個月的實務訓練呢?
由於還是想參加快樂基礎訓練,如果可以免除實務訓那麼基礎訓還能參加嗎?
我問過我們單位人事,他說我必須做到報到的那一天辦理離職年資才不會中斷,那請問
在原單位的事.病假與休假也會帶到新任機關是嗎?(也就是說我現在還不能把假請完???)
抱歉~問題很多,我們人事也講得不清不楚的,所以特地po文請教
還請板上前輩能為小妹解答,感激不盡<(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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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不藍~~因為鋪滿幸福的顏色..
║▌╭╮║║▌║ 風不靜~~因為正傳送我的思念..
║˙║║║║˙║ 手不冷~~因為手中還殘留餘溫..
╰═╯╰╯╰═╯㊣蹏 心不空~~因為................有你在我心的最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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