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選務工作請公假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高能量)時間16年前 (2010/05/25 14:1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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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zar (小B)》之銘言: : 本身有去報名參加選務工作 在這之前有一個講習會 : 選務單位也有發函給我說可以憑此通知函向服務單位請公假 : 但我服務的機關卻說因為不是由本機關薦送的 要經過主管核准才行請公假 : 現在主管不讓我以公假的方式請 要我用自己的休假來請 :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四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 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 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但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八、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 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九、參加本機關舉辦之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十、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但因可歸責於當 事人事由而罹病者,不在此限。 十一、依考試院訂定之激勵法規規定給假者 通常公假不是公差,無涉及差旅費,大家都會很樂意的批准 主管凹用自己的假請,未免太苛刻的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52.210

05/25 16:49, , 1F
機車的主管到處是 不用太意外
05/25 16:49, 1F

05/26 12:34, , 2F
不給公假 後續也可以不給敘獎不給補休 早遇過
05/26 12: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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