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苦民所苦 還是專業低頭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半線遊子)時間16年前 (2010/01/15 08:39),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bvc123 (幸福是什麼)》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苦民所苦 還是專業低頭 : 時間: Thu Jan 14 20:26:14 2010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3.14.93.218 : → guast:原來的法保障婚姻關係,避免第三人惡意干擾 59.117.192.50 01/14 20:46 : → guast:但卻不顧善意第三人的權益,也是笨法一條 59.117.192.50 01/14 20:46 這裡有什麼「善意第三人」嗎? 舊法時代利用「儀式」新法利用「登記」, 來使結婚發生對一般公眾宣示的效果, 如果你覺得這些方式皆不足以保護你所謂的「善意」第三人, 那也請你提出更好的方法?要怎麼做? 每個結婚的人都「黥面」好了?一望即知呢?如何? : → guast:法官沒講的是這故事發生在舊笨法時代... 59.117.192.50 01/14 22:53 : → guast:然後又開始有人跳針「同理心就違法行政」了 59.117.192.50 01/14 22:55 不然是怎的?現在的公務員可以自行判斷法律「笨不笨」再來決定要不要適用喔? -- 打殺長啼雞,彈去烏臼鳥, 願得連冥不復曙,年年都僅一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1

01/15 08:57, , 1F
就依法行政就好啦~那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做
01/15 08:57, 1F

01/15 08:57, , 2F
又不是下面的人能說改就改的~
01/15 08:57, 2F

01/15 08:57, , 3F
上面那些專業知道為什麼不改進???
01/15 08:57, 3F

01/15 09:01, , 4F
個人感覺~那個"同理心"做做樣子而已
01/15 09:01, 4F

01/15 22:06, , 5F
所以惡法亦法?釋587參照。
01/15 22:06, 5F

01/16 01:45, , 6F
說真格的...實務上有多少人甩釋字
01/16 01:45, 6F

01/16 04:53, , 7F
╮(′~‵")╭
01/16 04:53, 7F
文章代碼(AID): #1BJxb7-x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Jxb7-x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