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考績惡法徹底失敗,公理正義得彰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APPLE拔)時間16年前 (2010/02/06 09:45), 編輯推噓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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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410623.shtml 主管臨陣手軟 考丙試辦失敗 行政院去年試辦「百分之一考績丙等」新制,原本有八個機關同意試辦,但年關將近,只 有彰化市公所依約試行,其餘七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一年,新制「功敗垂成 」。 考試院長關中在去年初,宣示「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力推新考績法,卻在基層遭到公 務員大反彈;行政院後來改成「試辦」,辦理結果作為考績法修法依據。 人事局徵詢中央與地方各機關,結果僅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金門縣政府、彰化市公 所、澎湖監獄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僑委會、蒙藏委員會同意試辦;一開始都願意支持新 制的八個機關,臨打考績時卻紛紛「手軟」,要求回歸現制打考績。 人事局長吳泰成表示,若未依試辦要點打考績,就是宣告新制試辦失敗,人事局將彙整分 析原因,在行政院核定後,轉給考試院參考。 舊制沒有優等,甲等上限百分之七十五,其他各等不設比例;新制的試辦要點,則規定優 等上限百分之五,甲等與優等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乙等不設比例,但丙等須列百分 之一,丁等是指犯錯情節重大者,應予免職走人。 人事局原本要求二月四日前將試辦結果報出來,但因為考丙等沒有年終獎金,春節前十天 年終獎金入袋時,龜山鄉公所的考績還交不出來;有些機關甚至認為,寧可不要優等,也 不要「打丙等」。 以僑委會為例,考優者約二十人,可加發一萬元,丙等應有三至四人;但僑委會沒有主管 想當壞人,「打丙」成為極大困擾,最後沒人考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75.171 ※ 編輯: abelppa 來自: 220.229.75.171 (02/06 09:48) ※ 編輯: abelppa 來自: 220.229.75.171 (02/0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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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不該設定丙等比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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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失敗照樣幹,老子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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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本院以身做責,院長率先拿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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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一定要丙等的,每年光是打乙等,就要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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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明明大家都很認真,就是要有人吃烤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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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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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彰化市公所 不知道誰吃大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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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年初時新聞有報過..當時已確定誰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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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記得是請假數過多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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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量都還沒討論,就先來試辦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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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要用收文量來衡量?那好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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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文本來一次搞定,把他來個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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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3:57, , 14F
這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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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21, , 15F
愚蠢的改革沒有不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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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0:51, , 16F
沒有成功呀...上面的說失敗一樣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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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RCdCwa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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