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哲琛會藍委 尋求支持考績法
在丙等3%齊頭式平等比例部分,邱毅以台北市政府為例說明,未來只要台北市政府全體3%
考績為丙即可,底下各部門可依照團體績效,有正負3%的調整空間,考績為丙的比率可以
從0%至6%不等,只要全體符合3%即可。
誰要拿0%,誰要拿6%?誰來決定?如何決定?你說你績效好,我也說我績效好
對於外界質疑主管利用考績排除異己與鬥爭,考試院也修正,包括考核指標更為明確,不
再以操行、學識、才能等不明確的指標,改以工作績效佔70%與工作態度30%。至於工作績
效如何訂定,由於每單位不同,將由各單位自訂標準。
法案一就是好看用的,如果主管都能看工作表現在打考績,那早就沒有不適任
公務員了,3%會砍到不適任的?還是不懂眉腳的?
此外,考績委員會的組成,委員會成員一半以上必須是票選的,如此可以避免主管遂行個
人意志,而被考評人與主管也將有面談程序,同時會加上有同事之間相互考核與自我考核
,但是相關比重考試院還在討論。邱毅說,他建議3者應各佔1/3。
委員本來就是票選呀!現在就是,只不過,真正決定權在大老闆!其它人-背書用
面談?叫被打丙的人和打他丙的人,要談什麼?勸他乖乖別鬧認命嗎?
同事互考核?很好,那我只好把別人講爛一點,甚至編些故事,免得自己吃丙。
自我考核?唉!這我真的連評論都不想。
邱毅表示,考試院的調整雖然不見得盡如人意,但方向上都對了,目前除了面試、自我
考核、相互考核的比重尚未確定,應該可以很快提出送交立法院審議。990323
看來委員接受摸頭了,呵,大家隨人顧性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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