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五都升格前會人事凍結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死阿菜,菜比巴)時間16年前 (2010/04/17 17:00),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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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socool (天涼)》之銘言: : 在單位有看到傳閱的公文 : 好像是內政部的會議紀錄 : 不曉得意思是指凍結高層的人事呢? : 還是連一般基層的小委任都不能商調呢? : 請知道的人事能說明嗎? : 謝謝 公務人員任用法§26-1第1項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 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 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 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 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 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 選人宣誓就職止。地方政府所屬機關政務首長及其同層級機關首長, 於民選首長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亦同。 七、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 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八、自辭職書提出、停職令發布或撤職、休職懲戒處分議決之日起至離職 日止。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起至離職日止。但連任者 ,至確定連任之日止。 我覺得應該是指這個吧? 這條不管是不是五都 普通的縣市長選舉也是同樣得遵守 而且不管是高層還基層 都一樣不能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40.97 ※ 編輯: Kinus 來自: 125.232.140.97 (04/17 17:10)

04/17 17:20, , 1F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第一項規定限制
04/17 17:20, 1F

04/17 17:34, , 2F
是的
04/17 17:34, 2F

04/17 17:35, , 3F
但原po提到的是商調
04/17 17:3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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