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徵求股長缺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yeieo)時間16年前 (2010/04/29 21: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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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園藝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0-高雄市 有效期間 099/04/29~099/05/12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一、大學以上園藝相關系、所畢業。 二、經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相關類科及格,銓敘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公園開譬、改善及綠美化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一、報名截止日期99年5月12日,資料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 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請送影本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蓋章),並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職務, 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護工程處人事室。 三、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另通知參加面試;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聯 絡 人:陳淑惠 電話:(07)3373312 其 他:一、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 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刊登網站: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人事行政局、本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73.30
文章代碼(AID): #1BsOxKr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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