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99年身障特考一般行政四等志願選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想回到過去)時間16年前 (2010/06/08 14:3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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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考上今年身障特考,對於下列職缺有興趣,而考量因素 為可申請住宿及離家近,希望版友能我點意見,讓我作為參 考: 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工作內容:辦理文書處理工作及上級交辦事項。 考量原因:可申請住宿 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工作內容:辦理文化資產圖書建檔管理及民眾諮詢服務, 協助辦理文化資產圖書檔案管理系統,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考量因素:離家近 3.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工作內容:辦理實習輔導處一般業務、實習設備管理、各 學程相關行政工作及學校其他行政業務等。 考量因素:同第二點 我自己比較想去第二總隊,而籌備處有爬文好像不太好,希望 版友給我點建議,供我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2.56

06/08 16:00, , 1F
個人覺得3會比較好...學校的事務較單純些
06/08 16:00, 1F

06/08 16:25, , 2F
想問一下身障的進去也是和別人一樣的業務??
06/08 16:25, 2F

06/09 22:33, , 3F
去學校吧~
06/09 22:33, 3F

06/10 11:14, , 4F
文資處是中央單位,也可以考慮。
06/10 11:14, 4F
文章代碼(AID): #1C3UDn2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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