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考列甲等的限制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E)時間16年前 (2010/07/08 12: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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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uchenchy ()》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 關於考績事病假天數不得考列甲等問題 : 好像有分通常5天內才能考列甲等 : 超過5天除非有特殊原因才可以考列甲等 : 而超過14天 : 是一定不能拿甲等 : 請問我的理解正確嗎~ : 謝謝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 略以:....須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具有下列特殊條件各目之一或一般 條件二目以上之具體事蹟,始得評列甲等: 事假病假僅為一般條件的其中一目, 但是甲等要2目,所以如果超過5天,通常很難找出2點 但 如果您有特殊條件可考列甲等,我想請到13天應該也可以吧 或是一般條件有足夠證明符合2目,應該也可以考甲等.. 至於請假14天,也是該條中不得考列甲等之條件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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