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留存與發文不符(關於災害補助)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0/08/30 20: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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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1 (AS1)》之銘言: : 收到文 : 查 貴所OOO君係98年莫拉克颱風災害本案堪查人,有關災害救助金之相關文件, : 他人實無法代為簽章,以證實其真偽或數目之正確與否. 又該案如因 貴所OOO : 君故意或過失造成不實或錯誤之記載,以致溢發或短發災害救助金,仍應由OOO : 君依情結負擔相關行政懲處,民事賠償,刑事刑罰責任,當非因該員離職即得免 : 除責任 : 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處理 : 後來打電話去問 : 一部份要改是 : 災民損害隻數 實際認證 : 送農委會 2000 1200 : 送縣府 2000 1200 : 本所留存 2000 1500 : 就那個1500要改為1200 : 剛開始讓他們報災損 都會多報 所以實際認證第一次有扣 是從多少扣到多少? 有扣減的依據,並且核章確認嘛?? : 第二次又扣更多 (所有災損金額已於98年9月底 全部領完) 又從多少扣到多少?? 有扣減的依據,並且核章確認嘛?? : 已經十一個月 沒有任何問題 (所以 基本上不會有短發) 若今天扣減依法有據,相關扣減都有留下書面記錄 又何必去管當初第一次報的留存數據?? D=A-B-C : 而溢發之金額 已經大砍特砍 解決到農民可以接受 我也可以不會太為難 : 有簽災損同意書 都簽名蓋章了,拿這個出來就可以說明了吧?貴前公所會不會太龜了點?? 基本上呢,就個人看法,農委會收到的統計數應該是縣府呈報的,沒錯吧? 若今天您是當時的鄉公所承辦,那現在可能要說明 "公所留存" 跟 "呈報縣府" 的數據出入問題. 這說實在話,基本上是不該出現誤差,畢竟一個是稿本,一個是正式公文 除非有人在這之間竄改相關數據,那不然確實不會出現不符的情況.... : 結果 我就堅持不回去改 我說我回去改要有政風跟主計 他們說我要自己找 : 我說回去改 要保證我平平安安 他們不敢保證 : 所以我不回去改 : 他們說審計查帳 我要負責 可以回答 "若我有任何疏失,歡迎向政風或檢調檢舉,我這邊的政風已經先知會了, 隨時可以配合你們那邊作業" : 我說我可以到場 請他們不要再打來 : 結果我打去問審計 : 審計說 他們審查完 只提供書面 他們行文 再回覆 : 我就說嚴重結果 他說不要圖利和貪污 都不會有事 對呀,他們若帳兜不起來,自己就得想辦法兜攏......看是到底是誰 "多給了" : 所以 我就說 我可以接受公文往返 : 他們說 沒意見 不用擔心 不一定就會抽到 : 請問各位大大 : 我回文要怎麼寫 拒絕回去改 並且隨時可以配合審計單位提供調查 : 感謝各位大大 沒啥可以寫的....不需要去寫"拒絕不拒絕回去改"這一部份. 只要針對你的責任部份寫清楚就好了. 回文可以很簡單. 主旨:有關 貴公所來函就本所XXX君於貴所任職期間恐有涉及不法, 函請本所XXX君配合貴所要求,更改留存檔案數據乙節,經本所 政風人員約談X君,並具結當時調查資料記載均為真實,是以如 X君確有相關違法失職情節,請逕依法處理,本所自當全力配合, 請 查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9.212
文章代碼(AID): #1CUw0S5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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